第二十一回 偷龙转凤二十一(1/2)
太后不是一个一般的女人,不然不会这么强势地不让自己的丈夫明孝宗朱祐樘娶小老婆。这样的女人不但对自己的丈夫严厉,而且对唯一的儿子也是很关注。毕竟这个太后只有一个女儿和一个亲生儿子,这个武宗皇帝朱厚照是她唯一的儿子。她在失去了丈夫之后,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了。她不得不为自己和儿子考虑将来,不能不提放内阁官员一点。虽然她也觉得内阁官员帮助儿子处理政务,让儿子多一点时间享受是对的,但是不能不顾及大家的担忧和意见。
武宗皇帝朱厚照虽然荒唐,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一个从善如流的好皇帝。他听了母亲的建议后,也觉得不能不给内阁官员一些约束。所以他想了一个晚上,约定了一些约束内阁官员的条款,并要司礼监写成文字后告诉内阁和所有官员。
第一,内阁官员直接读皇帝负责,由皇帝亲自任免。但是要接受文武百官和皇室的监督,不能做出超越自己职权的事情。一旦发现内阁官员贪赃枉法或者危害朝廷的话,众大臣可以联合皇室一起将内阁官员停职,交由皇帝处置。
第二,内阁官员可以兼任其他官职,但是只能兼任一个。内阁作为一个组织,和六部衙门级别一样,相互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六部主官不能直接管理内阁官员,内阁官员也不能插手六部内部管理。遇上需要协调的事情的时候,内阁官员和各相关部门商量着解决。
第三,内阁官员有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利,特别是一些地方上上报的事务,内阁官员有第一处置权。当然了涉及到六部衙门的事情,需要和六部主官一起解决。内阁官员有最后拍板权,解决不了或者意见不统一的,交由皇帝决定。
第四,吏部对下层官员有推荐权,但是没有决定权。内阁官员有权直接任命地方七品以下的职务,在京基层的官员任免也由内阁官员主持。地方七品以上五品以下,在京六品以下的官员,内阁有建议权和监督权。但是需要通过皇帝同意,或者召开过“廷议”,才能决定是否录用。对于地方高级官员和京城六部主要的主官,内阁官员有推荐权,必须要皇帝亲自任命。
第五,内阁官员有权利代替皇帝批阅奏折。这需要皇帝的正式受命,或是在皇帝年幼或者皇帝生病的时候才可以。为了区分皇帝的决定和内阁官员的意思,正德皇帝朱厚照采用了一套别开生面的办事方式。这种办事方式影响了大明,也影响了后来的局势。凡是由皇帝下的命令,或是司礼监代皇帝下达的圣旨,都需要用朱砂红笔批示。凡是内阁官员代表皇帝批阅的奏章,必须用蓝色的墨水。后来官方对这种方式有了正式的说法,皇帝或者司礼监下达的命令叫“朱批”,内阁批阅的骄傲“蓝批”。
第六,内阁官员实行轮班制,内部轮流值班。凡是他们批阅的奏章,不但要备份,而且需要留档。原件留在文莱阁,方便查阅和复查,经过誊抄的发往原地。责任到人,谁下大了错误的决定,谁就要负责到底。
第七,一些大事内阁官员不能擅自做主。涉及到皇帝个人的问题,必须请示皇帝本人或者太后、皇后。涉及到皇室或者藩王的,必须上报宗室。涉及到官员腐败的问题,要会同都察院调查。六部相关的重要问题,内阁官员厦大决定前,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最高主管签字才可以。军国大事需要召开“廷议”决定结果,上报皇帝最后拍板。
第八,“廷议”是官员之间最高会议。一般由内阁官员召集,六部主要的主管参与,意见相左的时候,大家表决决定。一般来说“廷议”由内阁官员和六部、都察院等等高级官员组成。内阁官员四名正式阁员一人两票,其他的阁员一人一票,六部尚书、侍郎一人一票,都察院、驻守京城的后军都督府大都督、司礼监掌印太监等人一人一票。凡是票数过半的决定,就代表“廷议”通过了。上报皇帝时,需要写明事情原由和得票多少,最后由皇帝决定结果。
第九,内阁官员不能直接掌握军队,不能离开京城,不能出任领兵打仗的直接指挥职务。在轮休或者养病期间,不能行使权利。内阁官员不能私下对任何人说出不该说的秘密,也不能豢养私兵。
第十,内阁官员以及他们的直系家属不能和皇室结亲。不能和地方三品以上官员有姻亲关系。内阁官员不能私下结交藩王。不能和边关守将有直接接触。
虽然这些制约了内阁官员,但是内阁官员一点也不在乎。相比之下他们的权力和地位有了飞速的提高。以前内阁不过是帝王家的狗,是帝王身边的奴才,现在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地位和势力范围。在早期的时候,内阁不如六部衙门的中下层官员,福利和待遇还不如一个地方知府。就算到了明中宗皇帝时期,内阁也不如中等衙门,过年过节的时候不但没有人光顾,而且需要举债过年。几乎每一个内阁官员都曾经过过逢年过节挨饿的日子。如今内阁官员的地位已经超过了六部侍郎,内阁衙门也和六部衙门平起平坐。要是皇帝授权的话,内阁将要超越六部衙门,成为大明第一职能衙门,内阁官员也将成为和六部尚书平起平坐的人物。虽然就算成为了大明第一职能衙门后,内阁也不能实际控制六部衙门,也不能越过司礼监控制皇帝。但是那时候的内阁已经不再是什么人的附属品,也不是任何人能够小视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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