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杀手锏(1/2)
一阵阵带着灼热火浪的光幕在虚空中飞舞着,它们组成了一片红色的火海。
在这个火海之内,所有的空间都充斥着霸王枪的威能,在这里,这把长枪就是一切的主宰,哪怕是强大的青头蜂王也对其无可奈何。
“心……”。
又是一枪刺出,尖利的锋锐之力将数只普通夺命蜂的身体陡然撕裂,还没有等它们的尸首跌落在地之时,那浓郁的火气就已经将它们全部包裹,并且在它们的尸身内部细细的燃烧了起来。
在这一刻,这几只小小的夺命蜂仿佛是变成了月光下的萤火虫般,闪烁着美丽而诱人的色彩。
无穷无尽的热流从红色光幕的范围内涌入了霸王枪,并且最终回馈到赢乘风的身体之内。
他的脸上带着一丝隐隐的得意笑容。
霸王枪的窃灵之力来自于夺命蜂,所以,当他大肆屠杀夺命蜂之时,竟然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真气恢复速度快到了极点。
从枪身中所涌入的热流比起平时大了数倍之多,而更让他感到惊喜交加的是,因为热流的增多,所以他的真气竟然也在快速的增加着。
虽说他以前也能够将霸王枪吸取的真气中抽取部分转换为自己的永久性真气,但是一般而言,这样的转换并不是很大,其比例更是微乎其微,甚至于连一般武者都难以察觉。
可是,规在不同了,从夺命蜂身上所转换而来的真气,竟然有着某种神奇的特性,只要使用真气冲击几次,那滚滚热流就有近五分之一能够被他的丹田汲取转换,并且永久的留在丹田之内。
这样的比例在以前简直就是无法想采。
赢乘风甚至于有着这样的一种感觉若是他能够一次性的屠宰上万夺命蜂,那么他的真气或许就能够更进一步,跨入十层巅峰了。
非但如此,夺命蜂所带来的生命力量同样不比寻常。
虽然它们的个头极小,远远不及山中野狼。但是,它们体内所蕴含着的生命力量却是毫不逊色,甚至于要多出一筹。
此时,赢乘风身体内真气翻涌精力充沛,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能够与强敌大战三天三夜似的。
这就是生命之力和窃灵之力同时发挥作用的神奇效果。
生命之力,不仅仅能够治疗垂死的伤势,而且还能够让人保持充足的精力,就像是一种没有副作用的兴奋剂一般,可以不知疲倦的一直战斗下去。
当然这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必须坚持不懈的汲取生命力量。若是陡然间失去了持续涌入的生命之力,那么这种疲倦会很快的蔓延开来,并且形成致命的后果。
“呼呼呼……”。
霸王枪翻腾如飞,举手投足之间又是数只夺命蜂毁于枪下。
除了那五只强大的青头蜂王无可奈何之外,其余夺命蜂凡是进入红光范围的,几乎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过,赢乘风在施展霸王枪法之时亦是控制的恰到好处。
他并没有一味的厮杀而是将蜂群的死亡率控制在一卓可以被接受的地步。
这饼做一来是为了迷惑李靖闵和裘仁义两人,二来却是为了自己考虑。
霸王枪虽然拥有汲取生命力量和真气的神奇妙用,但也需要一个缓冲的时间,在同一时刻,它所吸取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若是一下子屠杀太多,肯定会造成巨大的浪费。
而此刻,赢乘风已经将这些夺命蜂视为自己的禁脔,他自然不肯挥霍了。
所以,那强势看似汹涌无边但真正的威力却是有限的很。
除了枪尖上所释放的火热能量之外,其余红光仅仅能够将夺命蜂迫退,而无法将它们击杀。只有在面对五只恐怖的青头蜂王之时,赢乘风才会使用枪杆将它们磕飞。
只是,虽然他已经尽心竭力的控制杀戮速度,但是一个时辰之后,却还是有三分之一的夺命蜂丧命于霸王枪之下。
远处李靖闵和裘仁义两人面面相觑。
他们两个静静的等待着赢乘风的力竭之时,只要那霸王枪所形成的红光有所衰竭,裘仁义就会按照约定出手,配合蜂群的攻击将他斩杀于灵武神兵之下。
但是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足足一个时辰,那红色的光幕却没有丝毫衰竭的迹象。
而且群蜂的巨大伤亡也让裘仁义肉痛不已。
虽说他在图谋狼王之时,就已经打算舍弃这部分豢养许久的蜂群了,可若是能够将它们保存下来的话,他也绝不反对。
“口哼,这小子的耐力真强。”李靖闵沉声道:“裘兄,请你出手吧。”
裘仁义犹豫了一下,道:“也好,是该送他上路了,省的夜长梦多。”
话音刚落,他手腕一抖,一道寒光便已疾射而出,化作一道雷电劈向了赢乘风。
李靖闵的眼眸微微一凝,他已经有数年没有看过裘仁义出手了。
而此时在见到这道电光之时,他却意外的发现,对方灵武神兵的速度竟然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杵极限。
哪怕是在出手击杀狼王之时,这灵武神兵的速度也未有如此之快。
看来,在面对赢乘风之时,裘仁义才将他真正的实力展现了出来。
心中陡然一紧,赢乘风虽然十分享受这一次战斗中给他带来的重重好处。但是对于那两个强大对手的观察却没有片刻的放松。
裘仁义手腕一抬之时,他顿时有所察觉。
手中长枪陡然向后一缩,那巨大的枪尾仿佛是化作了一条灵蛇,闪电般的朝着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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