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地质学生(2/2)
轻转过身,抱了我一下。不到1秒的时间就转身平躺着,不再说话。
那天,他不再像当年我去孝泉井队看他时,趁我睡着就不断吸烟。
我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与他一样。
可是,我一夜无眠。
我想,他也是一夜无眠。
我早跟他说过,第一次要在我结婚的那天,可是他非不信。非要让我对这个世界的感情绝望才善罢甘休。
那年冬天,部队转业上岗培训的人员来我们学校了。不知为何,来了的人都要请我去吃饭。
而我也开始喝酒。
我早就不当自己是女生了,更何况毕业后工作之地一般都是井队,加之没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以为自己是男生。
当第一批同学去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我甚是向往。
想象着茫茫沙漠的美丽和神奇——不过现在我觉得,我在那里生存不了。
跟他们去喝酒,我喜欢买面包和果酱。那会儿我喜欢吃蓝莓果酱,可今儿发现我婆婆做的桑葚酱更好吃。
每次出去吃火锅我都爱买个面包和一瓶果酱,然后豪气的一杯杯干着。
每次跟他们喝完酒后,我便趁酒意来袭之前,跑回宿舍——好吧,从我喝酒喝得住院开始,我就不喝酒了。
那会儿喝得最惨的一次,是井队再培训的男生们来了,请我出去吃烧烤。
于是我豪爽的跟他们拼酒——一个人就喝了17瓶啤酒,然后被同学们接回宿舍,又哭又闹。
酒醒后我发现自己受了伤,才知道自己有多丢人。
因为我们在一起了,所以我以为我们会相伴一生,白头到老。
我总去宿舍把他的衣服拿出来一起洗,或者叫其他女生给他洗。
甚至在暑假去了南充,在他所有亲戚家和我南充同学们的家里游荡了一番——在卢宣灰家蹭饭的时候,他们正在门口打井,我好奇的蹲在黄泥巴旁看着,并问他父母相关的问题。
还跟他和他表弟一道,翻山越岭去了他外婆家,并在院子前的核桃树弄了核桃,烧了吃。
更如同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丫头,翻山越岭之际问他们路旁的野花野草叫什么名字。
他觉得好笑,跟我说:“猪草花。”
可他明明都没看,就笑话我、敷衍我。
在蓬安的鱼种场,我每天都要煮饭玩,而他们都出去喝得烂醉如泥的回来。
也喜欢在鱼种场看大人们喂鱼、还有鳖,并不断问他爸爸养鱼的知识。可他爸爸却总跟我讲运输鱼的知识。
反正那里很大很大,有几条超级大的狼狗。
那年我第一次炒菜,是干煸四季豆。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炒菜。
我想象着饭馆里师傅的做法,却一时不及,把酱弄糊了,可他爸爸和姑公公吃得很满意,我每天跟他们谈天说地,好不惬意。
突然有一天,我母亲打电话到兄弟冯家里,叫我回去了。
而与此同时,他们接到通知,要分配工作去井队了。
我跟他一起坐在公交车上,他让我跟他一起去学校,然后去单位报道。
但是我鞋子却莫名其妙的就坏了——方才都还好好的,就在回学校的车上时才坏了的。
而且我脚太小,不好买鞋。
我说我回家换了鞋就来,于是,我母亲不准我出门了。
后来他来接我那年,我们一起去找陈兴平吃饭,她说:“如果你们两个结婚,不管有多远,我都来。”
我不懂她意思,但是我知晓他懂,因为她明明是对他说的。
这话儿,一定另有深意。
因为在郑爷爷病了的那晚,传话人,就是陈兴平。
我卖房子那年,他在昆明买学区房了。
他说是她非要买,为了孩子读书。
在他们闹离婚的时候,我跟他老婆经常聊天,并阻止他跟她离婚,还让他对她好点——既然娶了,就要对她负责任,不是吗?
没对我负责就够了,何必还要祸害其她女人呢?
不管是为了爱情也好,还是为了其他什么原因也罢,男人不就该如此吗?
13年初我办婚礼,肖军和何艳华他们明明说要来,可因为我没在德阳大酒店,于是都不来了。
莫名之间,我不懂他们的意思。
也许,当年郑爷爷在收我当孙女的那会儿,是希望我能跟他的学生在一起——因为我是真的爱地质和石头。
或者我在想,若我在德阳大酒店举行婚礼,是否郑爷爷和杨奶奶就会莫名出现,告诉我当年写的《论勤学好问》,究竟有没有刊登发表?
或者,我是不是可以去装了很多石头标本的地方,安心的煮石头,买石头,欣赏石头?
所谓缘分,真的很神奇。
某一年,我在王小蛮的空间中,便看过一张谁在中国地质博物馆前拍摄的照片来。
我知道,那不是王小蛮本人。
我跟他写文很相似,也许因为我们都学过地质的缘故吧。
可我却是个从来拿不到毕业证的学生,甚至我上过的所有学校都在我们毕业后,就撤销了。
找工作,何其难?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