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4:生疑(下)(1/2)
什么鬼?
爱莎错愕地将那封书面十分严谨的电子律师函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从头到尾没落下一个字,然后视线死死盯住律师函最后右下角,也是这封律师函的发件人——太叔家族律师部!
爱莎手指有些颤抖,脸上闪现一缕慌乱和紧张,心中一个咯噔,“没看错吧?律师函……”
她只是普通联邦小公民而已,朝五晚九过着有规律的上班生活,打小到大,风平浪静没啥波澜。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竟然会接到联邦著名世家之一的状告律师函。
虽然黑仲孙沅有些过分,网络上发的帖子也有很多夸张的地方,但那不是虚拟网络么?而且黑仲孙沅的也不止她一个,其他人不一样黑了?秉持这样的想法,所已她没啥心理负担。
就算太叔家族算账,顶多是发个声明警告一下,不痛不痒,对于小公民来说没有一点损失。
舆论污蔑的成本太低,既能发泄内心情绪,又能对平日里的大人物指手画脚,算算不亏。
至于仲孙沅之前在联邦主流媒体直播采访上的警告,根本没谁放在心上,那时候民众情绪激愤,黑她谴责她的人多了去了,不说整个联邦,至少有七成的公民都知道这么一件事情。
太叔家族势力再大,还能给这些虚拟网络用户一人发一份律师函,把他们都告了?
所以,谁也没将她那时候的厉声警告放在心上,第二天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然后纷纷傻眼。
真的是傻眼了,人家不仅给所有在虚拟网络上发表污蔑言论的用户发送电子律师函,还给每一家过分抹黑太叔氏的媒体一家寄一份书面律师函,里面的精神言论损失费十分高昂。
对于所谓精神损失费,太叔氏这边的律师部也有自己的理由。
首先仲孙沅并没有成年,在联邦法律上还属于“未成年”,属于需要保护的弱势群体。
联邦法律规定十分清楚,对新闻中的未成年,应该给予言论保护措施,保护其个人隐私。
可这些媒体是怎么做的?他们有做到媒体行业守则上的条例了?
根本没有做到!
这些媒体在没有证实罪名之前给仲孙沅按了罪名,并且言论上过分攻讦,引到公众做出错误判断,给她精神造成极大压力和困扰,这种行为往深了说,足以判刑!
作为媒体行业的佼佼者,他们应该以身作则,做公正公平的媒体人,而不是以伤害攻讦未成年,用不实噱头博取舆论眼球,这种行为根本没有达到媒体服务业的素养。
所以,太叔家族方面的律师部才对那些媒体做出赔偿要求,只是数额大了一些而已。
其次,这些媒体不仅攻讦无辜的仲孙沅,险些将她置于危险的舆论风暴之中,还对已故元帅发表似是而非的错误性引导言论。太叔氏守卫联邦,太叔妤瑶是家族荣耀,不允许污蔑!
结合以上两个条件,那些被发了书面律师函的媒体都要做出一定经济赔偿。
一时间,虚拟网络各大平台都是太叔氏律师函的消息,有些人起初还有些不以为意。
可经过一些“明眼人”的仔细分析,纷纷吓出一身冷汗。设身处地想想,若是仲孙沅没有及时洗脱罪名,极有可能被那些情绪激动的民众伤害,毕竟网络暴力一点儿不比现实暴力弱。
以前联邦对舆论方面并没有很仔细的法律,所以时不时会发生一些舆论暴力事件,最后引发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保证联邦公民的权力自由和人身安全,网络法律才逐渐完善。
“让他们把热点议题往这件事情的起因引导,毕竟这件事情可是因为天脑误判引起的,对了……让军校官方发一条声明,解释一下十五天生存训练起初发生的小波折……”
短短一段时间,天脑发生两次错误,民众知道了会怎么想?
当然,这些都只是不起眼的铺垫罢了,真正的大招还在后面,仲孙沅沉得住气。
“……你们不觉得超可怕么?这次还算幸运,毕竟仲孙沅背后有太叔氏做依靠,要是换一个弱势一些的人,甚至是普通一些的,被冠上这种罪名,早就被逼得自杀了吧?”
仲孙沅这一方的网络水军纷纷参战,暗中慢慢引导舆论方向,之前按捺不动手的媒体也纷纷发稿,看不见的舆论交锋处处透露着火药味。
有的媒体发稿自省,深刻分析此次误会背后的根由,他们觉得联邦应该继续完善网络法律,仲孙沅腰杆子硬,根本不怕和人硬碰硬,但换成普通人呢?
恐怕在真相大白之前,已经被来势汹涌的舆论逼得或者发疯了。
有的分析网络民众为何那么容易被煽动情绪,内容深情并茂,不少人看了都觉得很有道理,脸颊有些臊得慌,文末还呼吁大家应该理性看待,自觉遵守网络秩序,做文明用户。
当然,也有一些刻意放迷烟弹的,脑洞大开的,甚至是一本正经阴谋论,觉得此次风波肯定是联邦敌对势力刻意引起的动乱。要知道太叔妤瑶生前的仇人可不少,迁怒她女儿也正常。
尽管这个阴谋论听着很有道理,实际上没多少人相信,太扯淡了。
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一下,一种言论慢慢催生发芽,渐渐占据一席之地,被更多人关注。
“……讲那么多废话做什么,难道这次的罪魁祸首不是天脑?所谓犯罪视频是天脑给的,说仲孙沅杀人的也是天脑,你们难道不也是因为天脑,才那么相信所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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