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偷的乐趣(1/2)
“吴斌,我跟你说,这次你不能帮儿子报仇,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我和你沒完。”
这是阎红梅第n次给吴斌下通牒了,吴斌耳朵都快被磨出老茧來,可是他不敢表示任何不满,先不说苍境孔是他播的种,其实他今天能坐上市局刑警队副队长的位置,除了他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外,阎红梅也下了不少功夫,诚如老话所说军功章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甚至她那一半起的是决定性作用,如果沒有她,他现在最多只能混到一个社区派出所所长。
“红梅,你放心,我这次不把打人凶手米莉莉抓捕归案,我自己就把自己的警服给脱了。”他拍着胸口,向她保证。阎红梅对他的表现还算满意,继续叮嘱:“吴斌,孩子虽然姓苍,但他确实是你的种,这么多年來,你沒尽过一天父亲的责任,我也不怪你,但是今天你必须给我、给儿子一个交待,因为私生子也是有尊严的。”
“请放心吧,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你那边也多咨询律师,看到底能判她多少年,赔偿金额有多少,同时做好上诉准备,尽量争取无论是判刑还是赔偿,都能达到上限,这次我们一定不能便宜了长孙家。”
“你说得对。你也要扛住压力,不给长孙冶翻盘机会,我会动用我的关系网,为你撑腰,你不要怕长孙冶,也不要怕洪谷山,我敢保证他们不能动你分毫。”阎红梅为吴斌加油打气。
“我会的。为了你,为了我们的儿子,我不怕一切压力,我愿为你们母子俩赴汤蹈火。”吴斌信誓旦旦。
“要不,这事过了之后,我们一家三口在一起过算了,反正现在苍家已经一蹶不振,我呆在他们家也沒有多大意思。”阎红梅一时激动,脑子突然发热。
吴斌一下子就沉默了,心说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老子刚才只是一时心血來潮,随便说说而已,她怎么就能当真了呢。再说了,十几年的地下情都玩过來了,现在居然莫名其妙地想合伙过日子,难道她沒有听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吴斌心里有个预感,如果他们真结婚了,他们的婚姻不到一年就得散伙。
都说除了女人,警察也有第六感,而且吴斌的第六感绝对正确,关于这一点,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为神马会这么说捏。
你们打开脑洞想一下就明白了,偷情的乐趣就在一个“偷”字,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情的乐趣实在是无穷尽也。这个道理发展到今天,已经能够男女通用,女人也十分享受“偷”的乐趣,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两个以偷情为乐的人,忽然正儿八经在一起了,彼此间骤然失去了“偷”的刺激与乐趣,你以为还有什么东西能够继续维持两人的感情。
木有啦。
“红梅,那个……其实吧……”吴斌沉默了半天,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可是他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他嘴里可以为阎红梅,为苍境孔赴汤蹈火,但是实际行动上却不能为他们抛家弃子。老话说的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的就他这种人。
其实也不能全怪他,因为他家里的老婆虽然沒有阎红梅长袖善舞,可是她是贤妻良母,绝对不会给自己男人戴绿帽子,虽然他自己给别人戴了绿帽子,而且一戴就是十几年,但是他心里非常介意自己的老婆是否会给自己戴绿帽子。
这个逻辑有点象强盗逻辑哈。
他还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儿。苍境孔虽然是儿子,按老辈人的想法,是可以传宗接代的,但是时代已经变了,沒有人会把传宗接待当作人生中的事业去经营,而且苍境孔因为在苍家缺少正确的教育,他现在基本上就是一个废材。
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废材还好,最起码不会在外面惹事生非,不会败家,可惜他还是一个不让人省心,只会给家人带來耻辱和痛苦的废材。这次他被米莉莉重伤子孙根,既使作为一名不合格的老警察,他就是用膝盖想,都能想到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上次因为贪恋长孙绛英美色,苍境孔被毒蜂蜇伤,差点连小命都沒了,苍家也因此元气大伤,吴斌本來以为他会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结果他竟然好了伤疤忘了疼,又象发情的公狗到处乱转,长此以往,他迟早会死在女人手里。
所以,阎红梅母子根本不能与自己家里的这对母女想比,他喜欢在外偷吃,但是他不喜欢把零食当主食。
阎红梅眼看吴斌一会沉默,一会吞吞吐吐,也觉得在这个问題纠缠沒有意思,老话说得好,此情若能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反正两个人想见面就能见面,想睡在一起就睡在一起,沒有半点不方便,吴斌就是她手中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充气娃娃,她想玩就玩,非常方便。刚才她之所会提出合伙过日子的建议,也只是一时心血來潮而已,甚至她自己都被自己疯狂的想法吓了一跳,说完了,她也就后悔了,正担心吴斌会一口答应,让她进退两难。
就象刚才说的,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与吴斌明铺暗盖了十几年,如果让她和他一起,象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她感觉自己会不习惯,甚至会疯掉。
吴斌在犹豫,说明他也有和自己一样的想法,当即她悄悄松了口气,然后装着非常幽怨的样子,“你们男人,总是说一套,做一套。好了,反正我已经被你骗了十几年了,我也不在乎了。只要你处理好儿子被打伤这事,我什么都不和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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