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加倍奉还!(3/5)
轻松。看着身边晨曦那一脸轻松的样子,何清熠笑道:“很开心?”
晨曦笑眯着眼,“当然开心了!这段时间在这里实在憋坏了,我终于可以出去走走了,师兄你要带我去混江湖!”
“呵呵呵呵!”何清熠低低的笑了起来,“江湖可不是那么好混的,打打杀杀的,可没有你在家里住大别墅,有佣人伺候的日子舒服。”
晨曦撇嘴,“算了吧!我现在就是想出去走走,景家的这些日子,实在是太压抑了,我一直小心翼翼的,一会儿怕伤这个心,一会儿又怕那个会难过,犹犹豫豫,束手束脚,到最后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结果虽然也不错,但终究还是有些不尽如人意。”
“我们还是去混江湖好了,遇到坏人,就杀杀杀剁剁剁,再也不要纠结了,快意江湖,占山为王!”
“噗哈哈哈!”何清熠难得的哈哈大笑起来,“占山为王?你是想去当土匪吗?”
何清熠低头,就看到晨曦正笑的眉眼弯弯,一副小狐狸的样子,那狡黠中带着一丝得意,还带着一丝恶趣味,何清熠忽然有了不妙的感觉。
“师兄,你还记不记得我小时候唱过的一首歌?我现在唱给你听好不好?”
何清熠吞了吞口水,“什么歌?”
“就是我刚到山上拜师没多久的那个时候,我一开始身体不好,不能做太多剧烈运动,师父为了改善我的体质,每天都要去山上走一圈,不用跑,就走着就行,那个时候我太小了,师父不放心,就让你跟着保护我,我唱了什么歌你还记得不?”
何清熠嘴角一抽,脑海里瞬间就想起了十二年前,晨曦五岁时刚刚山上那段时间跟他相处的场景,现在怎么想,怎么觉得……甜蜜!
何清熠转身就走,“天很晚了,明天我们就要走了,该回去休息了。”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人也是往回走着,只是那嘴角的笑意,却显然是在回忆着当年的美好场景。
身后忽然响起了晨曦那空灵又带着一丝恶趣味的声音: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晨曦当年刚刚上山,因为体弱,一开始陈景年就只教了她一些简单的药理,剩下的就是在想办法给晨曦调养身体,因为晨曦太小,每天让她做太多的运动也不现实,那个时候的陈景年便让晨曦每天都去山上走一圈,多走走路,希望身体能强壮一些。
晨曦很听话的照做了,可是一个五岁的孩子,陈景年又怎会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山上转悠,于是每次出门,都有何清熠这个贴身保镖跟着。
那个时候的何清熠话非常的少,整天都是一副高冷帝王脸,那一张小脸冷冰冰的,看着冷漠无情,有种嗜血残暴的感觉。
可是跟他在一起的晨曦却是知道,这个大男孩不过就是心里有伤,不愿意多说话而已,或者说,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
当时在山上,晨曦唯一的玩伴就是何清熠,何清熠不爱说话,晨曦实在无聊,便想着法儿的折腾他。
两人一起出去转悠,看到何清熠板着一张脸跟在她后头,一句话都没有,晨曦折腾他的心思又起来,便在他前面大摇大摆的走,一边走还一边奶声奶气的唱歌,她现在都记得当时何清熠第一次听她唱那首歌时的表情。
太阳对我眨眼睛
鸟儿唱歌给我听
我是一个从不干活儿
还有师兄的小妖精
别问我从哪里来
也别问我到哪里去
我要摘下最美的花儿
献给我的小公举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大王叫我来巡山
还有师兄做晚餐
这山涧的水
无比的甜
不羡鸳鸯不羡仙
……
当时的晨曦在看到何清熠那嘴角狂抽的模样之后,那就更得意了,在前面唱的越发的起劲,一边唱还一边扬一扬胳膊,抖一抖肩膀,那一双小短腿,都在踩着节拍,生活充满节!奏!感!
景家的后花园,清凉如水的月光洒下,石板小路上,何清熠一脸暖暖的笑容在前面走着,晨曦踩着高跟鞋,提着裙子在后面追:
大王叫我来巡山
我把人间转一转
打起我的鼓
敲起我的锣
生活充满节奏感
……
在这场宴会的第二天,晨曦便跟着何清熠,坐上了南下的飞机,正式开始了新的旅程。
……
晨曦无条件把景氏股权全部转交给景辰的消息在第二天就最非常快的速度传播了开来,自然也很快就传到了临江市东方家。
看着电视上那些报道,知道晨曦把景氏集团所有财产全部给景家了,刚刚失去女儿的周云顿时大怒。
“可恶的小贱人!还有那个小杂种东方明,景氏那么多财产,他能全部给景家都不愿意拿出来救他的亲妹妹,如此恶毒的人,简直不得好死!”
之前高峰的事情爆出来已经有好些天了,高峰很明确的表示,他要离开临江市,离开青省,一定要去临江最上游的城市樊花市定居,要东方兰跟他一起。
周云跟东方兰都不愿意,高峰勉勉强强的要求东方家给他八千万善后,否则就决不答应跟东方兰离婚。
高峰得了东方明的命令,是一定要把东方兰永远带走的,东方兰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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