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沦为陪衬(1/2)
“不是说清歌跟你一块儿吗,人呢?”宁子墨一边对李九真挤眼睛,一边说道。|每两个看言情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注册过可°乐°小°说°网的账号。
李九真正纳闷宁子墨怎么对自己这么亲热,就算一段时间没见,也没必要一见面就对自己搂搂抱抱挨挨擦擦吧?
多难为情啊!
他试图将自己的手从她怀里给拔出来,却是发现以自己的力气,竟拔不出。
怎么会这样?
难道宁子墨忽然得了什么奇遇,成就了绝世高手?
内心骇然之下,李九真瞪大眼睛,战战兢兢地说道:“我这追小偷太快,她们在后面,马上就出来了。”
“这里!”李清歌的声音响起。
宁子墨闻言,终于松开了李九真,朝着李清歌扑过去,拥抱在一起。
“这个叫李清歌的女孩子果然美得跟天仙似的——”
舒晨也见过李清歌照片,现在看到本人,仍旧眼前一亮。
不过她更多的还是注意到一边的樊以君。
樊以君在江北期间,倒是穿过便装。
不过今儿个却依旧是一身道袍,把头发挽成道髻,活脱脱如古代穿越过来似的。
而且,就算宁子墨也是二十几岁的女孩子了,却还是显嫩,看上去青涩未脱,就算是伪装成高中生,也都没有破绽。
李清歌更是一个小丫头似的,娇娇小小的。
樊以君就不同了。
看上去玲珑剔透,成熟明艳,体态丰腴又不失纤瘦——
换句话说就是该瘦的地方瘦,该不瘦的地方就不瘦。
比起女人味,无论是宁子墨还是李清歌,拍马都比不上她。
而且即便是模样五官,樊以君亦不比宁子墨差。
这样的形象,分明可以称得上成熟性一感,娇媚动人。
然而她身上的气质,却带着浓浓的出尘飘逸,给人一种不失亲和却又不易靠近的感觉。
李清歌独特的清冷气质,也都不能将她的风头全部抢过。
各有千秋的比较之下,双方的风头也都“抢”得势均力敌。
可怜舒晨对自己女儿寄予厚望,这么多年都非常骄傲于有这么一个灵动精致的乖女儿,无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几乎都是焦点。
今天她却眼睁睁看着女儿变成了“陪衬”。
也不是说宁子墨就不如樊以君和李清歌,主要是她没有习武,只是普通人,气质方面,在比较樊以君和李清歌,始终少了点什么。
在得知李九真不是抢劫别人钱包,而是在抓小偷后,舒晨总算松了口气。
她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人,重新亲眼打量李九真一番后,也发现这个年轻人在气质上似乎与旁人也不一样。
这得益于李九真突破到化境,要是突破之前,舒晨便不会有这种感觉,最多只是觉得这酗子很精神,朝气蓬勃,阳刚气很足。
现在的话,不出手打人的李九真就这么站在那里,其气质,便好像和樊以君李清歌融合到一起。
之前舒晨在看照片时听说李清歌和李九真是兄妹,还很诧异这样的兄妹站一块儿看上去好违和。
现在亲眼所见,却让舒晨觉得——
这就应该是一对兄妹。
他们就是一类人。
只不过是宁子墨和李清歌她们打个招呼的短暂时间里,舒晨的心态就发生了反复的变化。
这一点,李九真是不知道的。
他淡定的等到那个老年人过来,把钱包交还到她手上。
钱包失而复得,这老年人自是开心不已,可一看小偷凄模样,就又一阵咋舌。
这脚断掉的角度,也太惨了。
老年人一时间都吓得忘了道谢。
李九真也不介意,深藏功与名。
他这要走,却是被火车站的警察给拦了下来。
理由嘛,自然是把人打得太狠了,得负法律责任。
正常的流程应该是报警就完了。
就算愿意见义勇为,也只应该上前把人摁倒,等警察过来处理。
而不是把人揍一顿,还揍得这么狠。
那小偷的脚已经完全解体,接不上的那种,就算是警察这么做,都会被称作执法过当。
李九真的做法,那是必须要上交给相关机关,逃都别想逃。
要是以前,李九真肯定会讽刺一番,觉得这个拦路的警察和杨胜楠一样讨厌。
现在已经看开,当然也不会跟他为难——
李九真直接用手在他肩膀上一按。
这人本想躲开,却根本躲不开。
被按了一下后,就好像被电击棒戳过一般,半边身子都全麻了。
一阵骇然间,他就这么眼睁睁看着李九真走掉,连通知同事过来支援都做不到。
他全身都已麻痹,坐在地上爬不起来,内心一阵恐慌,还以为今儿个就要不明不白地死在这儿。
不过片刻后,他就全然没事,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
而这时候,李九真已经坐上舒晨的车,正在打电话给葛小川。
要知道宁子墨老家琓湖和江北同属一个省,葛小川虽然一直住在江北,对琓湖也不熟,但总归有办法把手伸过来,打个招呼,帮李九真把小尾巴给扫掉。
“唉,这家伙刚去琓湖不到十分钟,就又让我擦屁股……拜托,我又不是印度的男仆。”葛小川无语了都。
他这边默默吐槽,另一边,坐旁边的宁子墨见李九真挂掉电话,就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开车的舒晨一眼,然后把李九真手机拿过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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