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零章(2/3)
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斗争,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一定积极作用。早在楚汉战争时间,刘邦为了分化项羽的阵营,壮大自己的力量,曾封韩信、英布等为王,这些人因为非刘姓,故称“异姓“。由于异姓王非刘邦嫡系,又雄踞一方,在封立后数年之中,他们相继被诛除殆尽。
与此同时,刘邦又大封他的子弟为王,称为“同姓王”,高于列侯。当时封立的“同姓王“共有9国,他们在封国内是国君,权力很大,其政权与中央基本相同,除太傅和丞相由中央任命外,自御史大夫以下的各级官吏,都由诸侯王自己任命,诸侯王还拥有一定的军权、财权、治权等,史称“郡国并行制“。
当其时的汉帝国全境只有四十余郡,其中大部分郡属汉高祖刘邦所建立的诸侯王国所有,汉初诸侯王国地位远在汉郡之上。
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吴楚七国之乱以后,诸侯王国支郡逐渐被削,诸侯王特权被夺,王国地位降格,与郡同为一级行政区划。汉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遂行郡(国)县两级制,与秦代的郡县制实质上没有什么差别。
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清君侧”为借口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到了汉武帝时期又实行推恩令,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
一、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史记?吴王濞列传》说: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就是说,汉初王国、侯国的诸侯、列侯都对本国的老百姓采取优抚政策。其目的就是为了招致天下亡命,安置流亡人户,使人民积极从事生产,以发展王国经济。吴王刘濞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贱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余年.太史公亦云:吴王能薄赋敛,使其众,以擅山海利.吴王濞就这样通过种种优待国民的办法,调动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因而促进了吴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淮南厉王长,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说明淮南王为争夺更多的劳动人手,不惜对流民甚至逃犯皆赐予优厚待遇。而胶西于王端因故令吏毋得收租赋,从而使老百姓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再生产,亦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又据《汉书?淮南王传》:淮南王安……亦欲以行阴德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
刘安及其门客所著《淮南子》一书,其中就有当时关于农业气象和生产经验方面的论述,认为为治之本,在于安民,告诫统治阶级必须节欲、省事,使民足用,勿夺(农)时等等,提出顺应自然、遵循客观规律的发展经济方针。这些都可说明西汉前期诸侯王在恢复发展本地经济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当时人口流散、百业待举的情况下,各国之间甚至中央政府和诸侯王国之间展开了一场争夺生产劳动力的竞争。
二、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
《史记?高祖本纪》载齐国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渤海之利.故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采布帛鱼盐。当时齐国政府除实行自由放任政策,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生产外,还专门设有经营盐铁生产的机构,以开发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
《十钟山房印举》收有齐国的海右盐丞印。传世的封泥有琅琊右盐、齐铁官长、齐铁官丞、临淄铁丞等。
三、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由于实行郡国并行制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所以地方王国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吴王刘濞经过三、四十年的苦心经营,搞活了地方经济,很快使吴国成为东方的经济强国。
《盐铁论?错币篇》记载:吴王擅障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滑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吴王濞积累的大量财富为发动七国之乱提供了物质基础。
他曾经遗诸侯王书说:寡人节衣食之用,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继日,三十余年矣。凡为此,愿诸王勉用之。能斩捕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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