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3/3)
罪名。在上奏之后,就服毒自杀,以证明自己没有欺骗汉宣帝。汉宣帝把此事委付给御史中丞检察核实,结果确有其事,于是就给严延年结案判定,犯心怀不满、诽谤朝政的罪过,不仁道,处弃市之刑。
而仿佛是因为看到自己的儿子有这样的结局,在东海地区一带流传着这个典故:
起初,严延年的母亲从东海郡来,准备和严延年一起过腊节,到达洛阳时,正赶上看见奏报行决。
严延年的母亲大惊,于是停在都亭,不肯进入郡府。严延年到都亭拜见他的母亲,但他的母亲闭阁不见。
严延年在阁下摘去帽子叩头,过了很久,他的母亲才见他,于是数说他的罪过并责备他说:“你受皇上恩幸能够担任郡守,独立治理千里之地,没听到你施行仁爱教化,使百姓平安,反而依靠刑罚过多地施刑杀人,想以此树立自己的威信,难道这是你做官的本意吗?
”严延年认错,重重地磕头道歉,于是亲自替他的母亲赶车,回到府上宿舍。严延年的母亲在过完正月和腊月的礼节后,对严延年说:“天道神明,杀人太多的人必遭报应,我不愿在我老年时看见我的儿子受刑被杀戮!我走了!离开你回到东海郡,等待你的丧期到达。”于是离开严延年。
严延年的母亲回到东海郡后,见到兄弟族人,又与他们谈及这件事。一年多以后,严延年果真失势。东海郡人没有谁不认为他的母亲贤达的。严延年兄弟五人都有吏才,皆做大官,东海郡人称他们的母亲为“万石严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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