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2)
排金刚豆,再也撬不开。之后从十二岁的那年暮春开始,到我十五岁的生日,将近三年的时间,所有的事都像水一样得淌过去。
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一切的改变都是按部就班之后的必然。对于顾衍之,如之前叶寻寻所言,果然在两个月内与叶矜分了手,自那以后没有再交新的女朋友。叶寻寻因此说顾衍之一面长成那样一张好看到让整个t城女人都心动的脸,一面又潜心把自己打造成一副温柔又疏远的圣人模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厅的顾衍之听到,脚步顿了顿,偏过头来:“叶寻寻你刚才说的什么?再说一遍。”
叶寻寻立刻坐端正,改口道:“我只是在恭贺教主您片叶不沾身的功夫修至顶重而已。”
顾衍之微微笑了笑:“总归比不上你对鄢玉使的暴雨梨花针。”
“……”叶寻寻刷地变了脸。
而我终究是不敢告诉顾衍之我心里的秘密。
我将这件事告诉了叶寻寻,又在十四岁那年回山扫墓时告诉了父亲。却无论如何对顾衍之开不了口。我将这个秘密在光阴交错中密不透风地守住三年,这期间只若无其事地做着一件事,努力学习。
我的成绩在三年中因此有了长足进步。从四年级期末考试时的吊车尾,到后来的中游,再到后来的上游,以至于直接跳级到初中二年级,我只花了两年时间。连老师都觉得十分神奇。而我想说,我的成绩可以快速发展到这步光景,一半归功于顾衍之的补课,另一半则只归功于顾衍之的美色。
顾衍之无意中提供的补课的借口,被我利用得淋漓尽致。语数外样样没有落下,但凡上课以及作业中不会的题目,全都跑去请教顾衍之。这样就导致顾衍之身边经常穿插有我这样一个移动背景。以及顾衍之在顾宅和办公室他的书桌旁各添置了一张小书桌,单独放置我的课本和练习册。每天他去公司,或者在书房读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抱着练习册蹭过去,假装聚精会神地做数学题。
我这样刻苦,有一天连语文老师也发觉。在一次家长会上夸奖我,说没有见过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学习。我站在顾衍之身边,攥着他两根手指,本来就听得心虚,跟我一起跳级到初中一年级的叶寻寻正好跟在叶家父母身后经过,又冲我特别不以为然地撇了一下嘴,让我终于负荷不住,一下子把头低了下去。
语文老师在一边笑着打趣:“杜绾还不好意思了。”
我抬起头来,说:“老师,你听说过一首诗没有。中间有句是什么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之类的。”
语文老师说:“没有。怎么了?”
我扬起脸问顾衍之:“你呢,你听说过吗?”
他说没有,又笑微微地看着我:“所以?”
“啊,也没有什么。”我轻描淡写着说,“就是我跟叶寻寻打了个赌而已。她说这首诗流传得特别普遍,老师跟你一定都听说过。我说那可不一定。结果你们看,我就赢了啊。”
打赌实在是再好用不过的借口。即使是不擅长说谎的人,练习一两次,也能表演得臻于成熟。我被叶寻寻蒙骗过两次后,便开始拿相同的方法蒙骗别人。
那首诗其实很长,我并没有全部记得。叶寻寻最不耐烦的就是背诗,自然更不记得。所以我们之间根本没有打赌过。叶寻寻甚至不知道我还这样随手利用她过。而我在语文老师面前之所以念出这莫名其妙的两句诗,也不过是因为紧跟其后的那两句说不出口罢了——
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这样的醉翁之意不在酒。恰如我这样的努力学习,哪里是我真的喜欢学习,不过只是想离顾衍之更近一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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