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三百三十七章 正义(十六)(2/5)
进来。正当孩子们吃点心的时候,一个兽兵拉动了藏在灯架内的集束手榴弹,悬挂在儿童头顶的五盏枝型吊灯轰然一声巨响,屋顶掀开了,孩子们被炸得血肉横飞,没死的在奔跑中倒在了机枪的火舌下。多么残酷的游戏,只有灭绝人性的疯兽才能干出这样的勾当。还有,日军士兵强迫一名美国俘虏把自己手背上的皮剥下来吃掉。一批平民像圈羊般被赶到一起,四周堆满浇上汽油的木器,一把大火点燃,烧干了人血。日军在光天化日之下恣意**年轻姑娘。反抗被斩,颅腔里往外喷着热血的尸体也遭到**。可怜的姑娘,他们连一个干净的尸体都不留给她!值得提出的是,日军制造“马尼拉惨案”,是在指挥官的命令和准许下进行的。美军缴获到一份这样的日军命令:“杀死菲律宾人时,尽量集中在一个地方,采用节省弹药和人力的方式进行,尸体的处理很麻烦,应把尸体塞进预定烧掉或炸毁的房屋里,或扔进河里。”二战期间在太平洋战场生的“三大惨案”,即南京大屠杀、菲律宾大屠杀和泰缅铁路战俘事件,武藤章主谋参与的就占了两个。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根据大量的人证、物证,确认南京大屠杀是现代战史上破天荒之残暴纪录。在长达1218页的《判决书》中,用两个专章,作了题为“攻击南京”和“南京大屠杀”的判词。
《判决书》认定了松井在侵占南京中的作用:
“松井被任命为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离东京赴战地时,他已经想好了在预定占领上海后就进兵南京。他在离东京前,要求给上海派遣军5个师团。因为他早就对上海和南京附近的地形作过调查,所以他对进攻南京作了实际的准备。”
松井和武藤纵容暴行:
“1937年12月初,当松井所指挥的华中方面军接近南京市的时候,百万居民的半数以上及全体中立国的国民——其中除少数留下来以便组织国际安全区外——都逃出了南京。……因为中**队差不多已全部从南京市撤退,或已弃去武器和军服到国际安全区中避难。所以,1937年12月13日早晨的占领完全没有遭到抵抗。日本兵云集在市内并且犯下了种种暴行。……日军在占领南京后,至少有六个礼拜,包括松井和武藤入城后的至少四个礼拜,一直不断地在大规模地进行着大屠杀。”
暴行惊天地,泣鬼神:
“中国人像兔子似地被猎取着。”
“全城中无论是年轻的少女或老年的妇人,多数都奸污了。并且在这种**中,还有许多变态的和淫虐狂行为的事例。许多妇女在遭强暴后被杀,躯体被斩断。”
“日军仅于占领南京后最初的六个星期内,不算大量抛江焚毁的尸体,即屠杀了平民和俘虏2o万人以上。”
武藤与松井完全知道所生的种种暴行:
“南京安全区委员会干事史密斯说:‘在最初的六个礼拜中,曾每天提出两次抗议。……无论是武藤和松井都曾承认,南京失陷后,他们还在后方地区的司令部时,就已听到过在南京所犯的暴行。松井承认,他曾听说过许多外国政府已对这类暴行提出了抗议。”
松井是指挥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其大罪不容抵赖:
“松井在1935年退役,在1937年因指挥上海派遣军而复返现役。接着,被任命为包括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的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他率领这些军队,在1937年12月13日占领了南京市。中**队在南京陷落前就撤退了,因此所占领的是无抵抗的都市。接着生的是日本陆军对无力的市民施行了长期持续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军人进行了大批屠杀、杀害个人、**、抢劫及放火。……当这些恐怖的突事件达到最**时,即12月17日,松井进南京城并曾停留了五至七天左右。根据他本身的观察和参谋的报告,他理应知道生了什么事情。他自己承认曾从宪兵队和使、领馆人员处听说过他的军队有某种程度的非法行为。在南京的日本外交代表每天收到关于此类暴行的报告,他们并将这些事报告给东京。本法庭认为有充分证据证明松井知道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对于这些恐怖行为,他置若罔闻,或没有采取有效办法来缓和它。”
没有根据证实松井由于生病而无法实施制止暴行的愿望:
“他的疾病既没有阻碍他指挥在他指导下的作战行动,又没有阻碍他在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区达数日之久。而对于这类暴行具有责任的军队又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治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武藤章被认定犯有参与策划动侵略战争、制造南京大屠杀和马尼拉惨案等多项罪行。
时间倒退回到1937年年末。
朝香宫鸠彦毕恭毕敬地走进明治宫殿二层的政务室,天皇还没到。像往常一样,天皇宽大的办公桌上放着砚台盒、印色盒、笔洗、自来水笔的贮墨管,还有圆形钟表和台灯。此外,天皇不离手边的生物学笔记和分类卡片也放于台案上。桌子的后面放着一张深咖啡色的皮转椅。椅子右后方的墙角有一个装饰架,上层是林肯的胸像,下层是达尔文的像。
天皇走了进来。如果是去绫绮殿,他是要穿黄栌染御袍的。而来这里,他通常身穿陆军大元帅军服,戴着大勋位的副章,腰际挎着元帅佩刀。“七;七”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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