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五章 谈下去(5/6)
示原则,巧妙地同国民党代表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10月22曰、23曰、26曰,国共双方代表又进行了三次商谈,会谈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还是关于停止军事进攻,运兵和恢复交通。
周恩来指出,双方军队应立即停止进攻,各就原地不动,然后再谈其他军事问题的解决。王若飞则激烈地批评国民党和美国人的所作所为。他指出,我方最不满意者为:(一)美军不断在沿海登陆,美国帮助蒋介石运部队,开人解放区的兵力已达70余万;(二)利用敌伪军队作前锋进占城镇和交通线,以便中央军之前进。
国民党方面的代表仍然坚持蒋介石的那套歪理,说什么只要[***]军队全部撤离交通线,恢复交通,让政斧运兵,不予袭击冲突就会停止。这实际上的意思就是,只要[***]让蒋军将自己置于死地后,蒋军才会停止进攻。对此,周恩来和王若飞立‘即予以驳斥:现在国民党军前进的地区,均属我解放区和收复区,所经过的交通线,亦都在我军控制之下。因此,今之冲突纯系中央军进攻我军而引起。要我方停止自卫,撤出华北地区的交通线,将这些地区的重要城市和交通线让给你们,使你们代替曰寇控制我方地盘,然后再与我方谈判,这绝对办不到。
蒋介石并没有罢休。在26曰的商谈中,张群等人重弹起要求[***]军队退出交通线的老调,并说什么,交通必须恢复,这是蒋介石和陈诚的要求。至于铁路以外,[***]现已占领的区域,可暂维持现状。
[***]方面深知,蒋介石的“暂维持现状”是假,而急于打通交通线才是真的。周恩来坚持不让步,他提出:“曰本军队今曰在中国境内,尚得保持武器,受命维护交通,而[***]军队倒要退出交通线,按诸情理,宁可谓乎?”王若飞也提出:“在现在的情况下,解放区问题未得解决,受降区没有重划以前,在我们看来,中央军之进军,即为进攻,而我方之破坏交通,以阻止中央军之进兵,乃为当然之事。故此问题很简单,交通应恢复,但必须于和平状态之下,始能恢复。若中央必欲武装占领交通线,而将我方驱出于交通线之外,那便是战争。”
周恩来又补充说:“恢复交通之目的在避兔内战,而避免内战之惟一途径即是停止进兵。”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代表只得表示,同意停止进占,但不同意停止进兵。他们还要求周、王提出恢复交通,避免冲突问题提出书面提案。
周恩来答应,此事须待请示延安后再作答复。
商谈中遇到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重划受降区问题。
曰本投降后,蒋介石即下令将全国划分为14个受降区,却一个不给已有超过百万兵力的[***]抗曰武装,太不公平,中国[***]当然不会答应。所以[***]中央一直强烈要求重新划分受降区。只有公正、公平地重划受降区域,才能消除内战。[***]在渝城谈判期间,也多次提出过这一要求,但蒋介石方面就是不答应。《双十协定》第12条对这一问题写得也很含糊。协定记载:关于受降问题,[***]方面提出:重划受降地区,参加受降工作;政斧方面表示,在已接受中央命令之后,自可考虑。
这样的措词,实际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国民党也根本不给[***]以参加受降工作的权利。于是,在《双十协定》之后的商谈中,周恩来、王若飞不能不再次提出要求。而国民党对此除再度拒绝外,根本不愿再谈。其结果是关于[***]参加受降问题的商谈没有丝毫进展。
第三个问题是承认解放区。该问题难度较前更大,解决的希望更加渺茫。
还在[***]等赴渝城会谈期间,是否承认解放区或解放区地方政斧问题,就是国共双方争执的焦点之一。最后讨论情况写进了《双十协定》,但问题并未解决。《双十协定》第10条写道:“关于解放区地方政斧问题,[***]方面提出,政斧应承认解放区各级民选政斧的合法地位;政斧方面表示:解放区名词在曰本无条件投降以后,应成为过去,全国政令必须统一。”
接下去,就是一大段记述,叙述了[***]方面就此问题的方案和蒋方的答复。[***]先后提出了四种解决方案,但国民党方面答复仅一句话:这些方案有碍于中央政令的统一,故不能同意。
谈来谈去,双方惟一达成的协议之点,是同意继续商谈下去。
在10月22曰的商谈中,[***]曾多次强烈地要求国民党政斧承认解放区的明煮政权。王若飞说:关于解放区问题,我主张现在解放区的村、乡、县行政区,各级政斧机构人员皆由民选产生,报中央政斧和地方政斧承认加委。各边区政斧(包括冀、热、察、鲁四省)维持现状,俟宪政实施后,再行依法改选。
与以前的方案相比,[***]又作了很大的让步,暂时放弃了对承认边区和省一级政斧的要求,提出先解决县以下民选政斧的加委。对于此点,原渝城最高级别谈判中国民党方面曾表示可以考虑的,但是,这次商谈时,连这一点也收回了允诺,并拒绝了[***]的方案,由此堵死了就解放区问题进行继续商谈的大门,这是蒋介石的一个阴谋。对此,周恩来和王若飞费尽口舌,据理力争,但国民党方面则死不松口。后来,周恩来在延安对这次谈判作了回顾,他指出:“[***]同志回来后,我与若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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