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章 要做职业歌手,找我爸爸呀!(1/3)
晚上22点30分,女娲已经下班,此时此刻她带着可可还有崩大,找了一个路边摊撸串,顺带着也给可可还有崩大,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何要在京都夜总会这种污糟的场所工作。ran?en .?r?a?n??e?n?`
崩大要了一箱啤酒,可可点了300个烤串,50个烤生蚝,三盘小龙虾,三盘炒花甲,一盘毛豆,一盘盐水煮花生,弄的小摊老板摆出来的桌子都有点放不下这么多东西了,最后不得不拼了一张桌子过来才勉强应付。
女娲今天赚了不少小费,因为客人送的花篮很多,所以她很豪气的说要请吃宵夜,而可可和崩大都是实在人,当然也就没有客气的意思。
小摊这里有不少的顾客,其中不乏年轻人,而他们的目光都被女娲吸引了着,实在是因为女娲长得太漂亮了一些。
但因为有崩大这么一个凶悍的货色在,倒是没有人敢过来撩拨,谁让崩大一看就像是和凶狠的‘黑#道’呢。
不过这样也好,倒是可以让三人安安静静的享受美食了。
“我之所以在京都夜总会做歌手,就是为了那个叫做黎晓天的家伙,因为我实际上的打算是要做一个职业歌手。”
伸手从崩大面前将一瓶啤酒拿到自己面前,随即女娲很是豪爽的干了整整一瓶,然后这才放下空了的啤酒瓶,对可可和崩大说道。
是的,女娲要做职业歌手,一个夜总会小小的跑场歌手,这才不是女娲的目的呢。
“圣尊要做职业歌手很容易啊,直接投简历不就好了,干嘛要这样的麻烦呢?”
崩大重新开了一瓶啤酒给女娲递了过去,然后有些疑惑的问道。
确实,按理说女娲要做职业歌手,应该不需要这样大费周章的,直接找上门去自荐就好了嘛。
并且根据女娲的外形条件还有声线,应该很容易就成功的不是吗。
但女娲偏偏却没有这样做,反而选择了去京都夜总会兼职,用这样的方式来引起黎晓天的兴趣,所以崩大觉得这有些多此一举。
接过了崩大递来的第二瓶啤酒,女娲接着便对崩大和可可解释了一下,为何自己会这样做。
“我是个孤儿。”
女娲这是在说她俗世的身份,可可拨开了一个花生丢到了嘴里,吃的很香,但崩大却一脸崩溃的看了女娲一眼。
女娲则自顾自的继续说了下去。
“孤儿的身份很容易获得大众的同情,我的外貌也很不错,足以吸引很多青少年的目光甚至和爱慕,再加上声线也不错,所以我要是成为职业歌手的话,是很容易成功的。
不过要是我自己找上门去自荐,却不一定见得能够成功,反而还会让我自己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所以当我了解到黎晓天这个人喜欢光顾京都夜总会的时候,便打定主意去京都了。”
女娲这么一说,崩大和可可都明白了女娲的打算。
原来她在京都做兼职歌手,就是为了吸引黎晓天的注意,让这个家伙自己找上们来邀请自己做歌手。
不得不说这样一来,确实是比上门去自荐要强许多。
最起码的,这样会让女娲在谈判的过程中,不至于处于劣势反而还会有那么一点点的优势。
女娲拿起面前的啤酒瓶,仰头‘咕咚咕咚’再次喝干。
“如今我已经成功的吸引了黎晓天,他已经正式邀请我去公司试唱了,对此我很有信心,他说只要不出意外我就能和碎石签约,成为正式的歌手进入演艺圈。”
接连干了两瓶啤酒,女娲白皙的脸上浮现了红晕,这让她看起来显得更加可爱了许多。
“你们不要好奇,我之所以要做歌手,也是为了收集信仰。因为我发现进入演艺圈收集信仰会变得更加容易,粉丝们的崇拜可以转化为信仰,倒是不用去辛苦的发展信徒呢。”
至此,女娲算是将自己的计划和打算,都告诉了崩大和可可。
“哇喔!师傅你要做明星?”,小家伙听了自家师傅的计划和打算后,倒是显得很兴奋。
崩大则撸了一串肉串,然后默默的点了点头道:“确实这样做要比发展信徒来获取信仰容易的多,时下的明星粉丝们很疯狂,崇拜明星的那股子劲头非常的狂热,因此这种崇拜很容易就转化成信仰,圣尊您这个计划很不错。”
可可接下了崩大的话茬,兴奋不已的对自家师傅道:“现在真的是一个看脸的年代哟,我爸爸说过如今的演艺圈子,只要脸赞就ok啦,至于歌喉和演技什么的一点都不重要,师傅您这么漂亮,当然会拥有很多粉丝的,也会很容易的收集到很多信仰呐。”
女娲笑着对可可回了一句:“你那个小爸爸倒是一个明白人。”
可可扬起小脸,一副很骄傲的模样回应:“当然啦,我爸爸很有本事,是一个帅气的小白脸!”
女娲闻言翻了翻白眼,显然对自家徒弟对自己父亲的‘小白脸’称呼,觉得有些奇葩。
不过可可却不这么觉得,她反而觉得自己对父亲的这个形容很贴切。
“其实师傅呀,如果你要做歌手的话,何苦要这样辛苦咯。我忘了告诉你,我爸爸在美国可是拥有西海岸最大的媒体n集团呢,并且也建立了一个演艺部门专门培养歌手和影视剧明星的哟。”
熊孩子说完捂着嘴‘嗤嗤’的笑了起来,显然小家伙觉得自己这个师傅,找碎石唱片什么的很是有些舍近求远的意思了。
如果她要是能够和自己提一提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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