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驱管仲(前725-前645年)(8/8)
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轻重鱼盐之利”及“徼山海之业”是否是汉代盐铁官卖的滥觞,我们现无可征信的材料。管子书中的记载言:管仲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也”,“山海”就是铁和盐(《管子·海王》)。若此记载为可信,则于管仲时就已经实行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了。管子熟练的运用轻重之术对外策划了衡山之谋、阴里之谋和菁茅之谋,堪称古代货币战争的经典案例。管仲实行了粮食,“准平”的政策,即“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则准平。……故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汉书·食货志》下)。这种“准平”制,不但是一种平衡粮价的政策,并且,也间接承认了农民自由买卖粮食的权利及自由私田的合法性,并且还保障了私田农的生产利润。这种经济政策,亦为经济层面的国君集权。管仲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马克思级差地租与之相同。在《管子·奢靡》一文中,系统的阐述了消费对生产的促进效用。状态提示: 法家先驱管仲(前725-前6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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