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霸主之郑国(前806年—前357年)(4/8)
稳定;改良井田制度、赋税制度,促进经济发展;颁布成文法,加速法制化进程。外交方面,子产工于辞令,面对大国不卑不亢,据理力争,维护了郑国的独立地位,赢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他执政的二十余年,郑国小有中兴之势。郑国的灭亡郑献公、郑声公时期的郑国在春秋末年的国际舞台上比较活跃。鲁定公六年,郑国灭掉楚的属国许国。同年,周王子朝之乱,郑国趁机伐周之六邑冯、滑、胥靡、负黍、狐人、阙外。鲁定公八年,郑与齐、卫结盟,试图摆脱晋国,四年后,鲁国也加入郑、齐、卫的同盟。郑国支持晋六卿中的范氏、中行氏,《左传·衰公二年》载“齐人输范氏粟,郑子姚、子般送之”,范氏、中行氏与赵简子战于铁(今河南濮阳西北),郑助范氏中行氏,卫助赵氏。卫太子为赵简子戎右“望见郑师众,太子惧,自投于车下。”说明这时郑国的军队十分强大。铁之役中,郑军失利,只是损失了“齐粟”,军队仍拥有一定实力。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历史进入战国时期,郑国的历史接近尾声。这一时期,郑国共经四位君主:共公、幽公、繻公、康公,历时79年。战国初年,春秋末年的中兴为郑国积攒了一些力量,面对韩国的觊觎及屡屡进攻,能够多有反击。战国时期的郑国,从内政方面来看很不稳定,哀公、繻公都是被郑人杀害,君权不稳,政局动荡。外部来看,三家分晋之后不久,韩国成为郑国最大的威胁。公元前423年郑幽公刚刚继位,韩武子就来伐郑,并杀郑幽公,韩国对郑已经虎视眈眈。郑繻公十五年(公元前408年)韩景侯伐郑,夺取雍丘,在今河南杞县。然郑国不甘示弱,于次年伐韩,败韩兵于负黍(今河南登封西南)。繻公二十三年(公元前400年),郑又围韩国的阳翟(今河南禹县)。从这段史事上看,战国初年郑国与韩国战争的主动权并没有集中于一方,双方势均力敌,不相上下。十五年后,韩再次伐郑,攻取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再十年,即公元前375年韩哀侯灭郑,郑国从此消失于历史舞台。5政治
官职称谓
郑国的少正(鲁国似也有此官),有时是“卿官”。有马师,似是管兵马库的官(鲁国也有此官)。有褚师(宋、卫也有此官),是掌市的官。
春秋时期
国君之下有“卿事(士)寮”、他们执掌着国家的大政。“卿事寮”之下有“诸尹”,“诸尹”之中最高的似为“大史寮”,似不止一人。又有“尹氏”、或称“内史尹”,或“作册尹”等(“太师”似亦即此官),他们都是执掌典册诏命之类的大官。又有“大保”,官阶也甚高。有“冢宰”和“宰”,似是掌王室家事的官。有“宗伯”,亦称“大宗”,是掌礼仪的官。“大祝”,是掌祭祷的官。有“冢司土(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马”,是掌军赋的官。“司工(空)”,是掌建筑工程等事的官(司徒、司马、司空古或称为“三事”,职位很是重要)。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狱警察等事的官,地位较低。又有“师氏”、“亚旅”、“虎臣”,是掌军旅的官。有“趣马”,是掌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纳王命的官。此外又有“里君”,似是地方之长。
郑国六卿为:当国(上卿)、为政(次卿)、司马、司徒、司空、令正。不设为政以司马为次卿时,第六卿为少正。郑的公族势力极大是个公族执政的国家,异姓都不强盛。郑国真称得起是当时盛行亲亲主义的模范国家了。自七穆掌权,郑伯就成为春秋诸侯中最没有权力的国君。这种形势的造成,是由于在位时间最长的郑文公“逐群公子”,加之此前昭、厉争立,三君被弑,致使公族无人,穆族坐大。春秋后期,郑国上卿由罕氏世袭。子产等人为政,并无实权。子产之所以能够有所作为,一是有罕虎支持,二是不得罪驷、丰大族。
变迁
郑国因近于周室,保守周制,也是个公族执政的国家。当春秋后半期,郑国因连受晋、楚两国军事和经济上的压迫,弄得民穷财尽,盗贼蜂起,甚至戕杀执政,威劫国君。同时卿族专横,互相嫉视,内乱迭起。所以郑国的内政比较他国格外难治。幸而“时势造英雄”,出来了一位很能干的政治家叫做子产,由他来勉强维持危局。子产也是公族出身,是子国的儿子。子国殉了国难,他嗣位为大夫。因为他特别能干,被执政子皮看中了,把大权交给了他,委托他治理艰难的国政。他细心观察当时的国势,任用贤才,善修辞令,以应对诸侯。宽待贵族而以猛治民,严禁寇盗。同时开放舆论,以集思广益。他先后曾定出了三种重要的制度:第一是划定都鄙的制度,制定田疆,开浚沟洫,设立五家为伍的保甲制度。
第二是创立丘赋的制度(据说一百四十四家为一丘,每丘出兵赋若干,这与鲁国的改制相同),以增加国赋。
第三是铸造刑书,以镇压奸民。这第一点可以说是整理乡制,开发农村;第二点可以说是充实军备;第三点是成文法的公布。这三点都是针对当时郑国情势而建立的,是一种近于后世法家的政治计划。
成文法
晋国古都鲁昭公六年,郑子产铸造刑书,公布国中,这是成文法典的初次公布。
春秋末年似乎又有私家制造刑律的事,如鲁定公九年,郑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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