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篇之鲁武公(前824—前816在位)(1/1)
鲁武公(?―前817年),姬姓,名敖,鲁献公之子,鲁真公之弟,周朝诸侯国鲁国国君,前825年―前817年在位。
1人物生平
公元前826年(鲁真公三十年),鲁武公的哥哥鲁真公去世,鲁武公继位。[1]
公元前817年(鲁武公九年)春天,鲁武公和大儿子公子括、小儿子公子戏,西行朝见周宣王。周宣王喜爱公子戏,想要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周朝大夫樊仲甫(一名仲山甫)劝阻周宣王说:“废长子立少子,不合于礼;不合于礼,必然触犯王命;触犯王命,必然诛灭他;所以发布命令不能不合于礼。命令不能实行,政治就没有权威;实行命令而不合于礼,人民将背弃君上。以下事上,以少事长,是合于礼的做法。现在天子为诸侯立嗣,立其少子,这是教人民犯上。如果鲁国听从您的命令,诸侯效仿您的做法,那么先王之命将阻塞难行;如果鲁国不听从您的命令,您因此诛伐鲁国,那么您这就是自己诛伐先王之命。此事,您诛伐也是失误,不诛伐也是失误,天子您还是慎重考虑吧!”周宣王不听,终究还是立公子戏为鲁国太子。[2]
公元前817年(鲁武公九年)夏天,鲁武公从周朝回到鲁国后就去世了,公子戏继位,是为鲁懿公。[3]
2家庭成员
父兄
父亲:鲁献公
哥哥:鲁真公
儿子
长子:公子括
少子:鲁懿公
3史籍记载
《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4]
参考资料
1.《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为武公。
2.《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诛之: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今天子建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
3.《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4.《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第三》.国学网[引用日期2014-05-30].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