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篇之鲁哀公(前494—前467在位)(4/8)
卯,桓宫、僖宫灾。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宋乐髡帅师伐曹。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冬十月癸卯,秦伯卒。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曰:“庀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校人乘马,巾车脂辖。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济濡帷幕,郁攸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于是乎去表之藁,道还公宫。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则或杀之矣,乃讨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使其徒自北门入,己犯师而出。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
◇哀公四年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葬秦惠公。宋人执小邾子。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城西郛。六月辛丑,亳社灾。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葬滕顷公。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文之锴后至,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
夏,楚人既克夷虎,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余、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致方城之外于缯关,曰:“吴将氵斥江入郢,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单浮余围蛮氏,蛮氏溃。蛮子赤奔晋阴地。司马起丰、析与狄戎,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右师军于仓野,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愿也。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必速与之。”士蔑乃致九州之戎。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且将为之卜。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宁跪救范氏。庚午,围五鹿。九月,赵鞅围邯郸。冬十一月,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盂、壶口。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
◇哀公五年
【经】五年春,城毗。夏,齐侯伐宋。晋赵鞅帅师伐卫。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冬,叔还如齐。闰月,葬齐景公。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昭子曰:“夫非而仇乎?”对曰:“私仇不及公,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王生授我矣。吾不可以僣之。”遂死于柏人。
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于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于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于无君?”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置群公子于莱。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鉏、公子阳生来奔。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于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
◇哀公六年
【经】六年春,城邾瑕。晋赵鞅帅师伐鲜虞。吴伐陈。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叔还公吴于柤。秋七月庚寅,楚子轸卒。齐阳生入齐。齐陈乞弑其君荼。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宋向巢帅师伐曹。
【传】六年春,晋伐鲜虞,治范氏之乱也。
吴伐陈,复修旧怨也。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齐陈乞伪事高、国者,每朝必骖乘焉。所从必言诸大夫,曰:“彼皆偃蹇,将弃子之命。皆曰:‘高、国得君,必逼我,盍去诸?’固将谋子,子早图之。图之,莫如尽灭之。需,事之下也。”及朝,则曰:“彼虎狼也,见我在子之侧,杀我无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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