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臣篇之孟庄子(?—前550年)(2/2)
之至情,不能自已,得自尽其极。若遇父母丧而仍不能自尽其极,则人生乃无尽情之所,而人心之仁亦将澌灭无存矣。这一节的难解之处在于“人未有自致者也”的“未有”二字。若解读为“没有”,“人是没有‘自致’的”,不管“自致”怎么解读,都显得武断,不能服人。
“说有容易说无难”,“有”,指向对一个存在命题的肯定,发现一个,就能证明其为真;而“无”,指向对一个全称命题的否定,“人没有自致者也”,能够涵盖古往今来所有的人吗?!
涵咏再三,强巴以为,这里的“未有”只能解读为“不能”;“人”,处在社会关系之中,受礼法约束,是“不能”随意“自致”的!
人,生活在家庭、社会之中;几乎所有人,积小就受各种“规矩”调教,进入社会以后就受“礼法”约束,非但言语行为不能“随意”,就是感情的表达、情绪的发泄,也都有“界限”、有“度”。经常越过“界限”而“无度”的,除非是“狂人”。
这也就是所谓“人不能自致者也”。
而一旦至亲至爱之人死去,有些人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痛哭得死去活来,甚至有毁伤自己以至自杀“殉情”的表现!
曾参提到这个,应该是以之佐证“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论语·子张》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它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初步解读——曾子说:“我听先生说过,孟庄子的孝道,其他方面(别人)也可能做到,而他不更改父亲留下的臣僚和政策,这就是难以做到的。”
钱穆先生对于这一节的解说——
孟庄子:鲁大夫仲孙速,其父献子,名蔑,有贤德。
按:〈学而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与此章参读。宋儒惩于绍述之事,说“三年”章与此章,特有烦言。然孔子所言,本不以概凡事;如禹改鲧道,未闻儒者谓之不孝。若必执一废百,则孔子不复有“可与立,未可与权”之教矣。学者其审思之。又本章特称孟庄子为难能,在当时必有所以为难能之具体事实,今亦无可确考。此等处以不深论为是。
孔子说“孟庄子之孝”,“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是提倡吗?曾参谈到这个,是提倡吗?
由孔子说“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并非提倡宁武子之“愚”,强巴推测孔子也并非普遍提倡孟庄子之“难能”。
至于曾参,由于他特重“孝”,有可能提倡这个?
为什么说“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
是自己积小就与父亲的臣僚们“亲密无间”,信任其中的每一个人,因而无须改动他们的职务职责?
是父亲行政的各项政策与措施全都尽善尽美,因而可以毫不更动,永远执行?
强巴以为,只有当想要“更改”,而考虑到为父亲“服丧”,在服丧期间不予更改,才属于“难能”。
参考资料
1.孟庄子.孟庄子-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引用日期2013-05-22]
2.村街概况.静海党建网[引用日期201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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