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1944:捷与闪电 6(1/2)
fa-466配备的发动机比fa-423更强劲,是两台最大功率可达1800匹马力的液冷db605发动机,有效载荷将近3吨,可携带24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或者12人+2副担架+2名护士的配备,性能整体比fa-423略胜一筹,但总航程略短,只有不到800公里。
刚才火箭兵登场全是机降,但对由勃兰登堡部队和精锐伞兵为基础组建的空骑兵突击营来说,机降对他们已显得太慢和麻烦,他们最拿手的是索降,直升机在低空以悬停方式释放,空骑兵们一手降落、一手还能用fg44突击步枪(基于43的伞兵版)进行对地疯狂压制,其他如无后座炮、枪榴弹、铁拳火箭筒都属标配。
除双旋翼的大家伙们,单旋翼小金刚也在另外场地中秘密亮相。
早在4年前,超轻型舰载直升机fi-282便已亮相,甚至还在巡洋舰上4x4米着陆区成功进行了起降试验,昵称蜂鸟式,不仅可充当反潜飞机用于观测舰队周围的潜艇,还可作为运输直升机为舰只提供小批量垂直补给(比如药品),甚至还能完成炮兵校射任务。
但海军要求能在巡洋舰级别船只甲板上降落的保守使这款玩意始终成长性不大。
霍夫曼主动介入后,fi-282型号升级为fi-482,发动机从160匹马力bmw的sh14a迅速上升为1800匹马力的db605发动机,整机空载重量突破3吨,体积也比蜂鸟大了很多,军备部把信天翁的昵称赋予了它。
看型号似乎是282的衍生,实际与282已完全不同,说是推倒重来也不为过。
信天翁当然不够威风,威风的名字霍夫曼早就安排好了,什么黑鹰、眼镜蛇等听着就知道凶猛的名字一串串的,当然阿帕奇、科曼奇等美国风就免了,还是继续留给美军吧。
与双旋翼fa-423、fa-466不同的是,fi-482采用单旋翼还配了尾浆,整体造型完全是现代的。设计师们最初不明白元首为什么要直升机在屁股上装这东西,缠着问具体的设计原理和空气动力学理念,霍夫曼哪里说的上来,更不敢说是自己的创意,只推说是从美国获得的秘密情报,美军r5\r6直升机基本就长这模样。
设计师们将信将疑地装上尾浆试验,飞行状态果然又稳又灵活,虽不能在巡洋舰上起降,在航空母舰包括护航航母上起降却问题不大。
与海军方面对此不置可否的态度相比,包括古德里安在内的陆军高层却欢呼雀跃,因为fi-482不但在要害部位加装了厚重的防弹装甲,还拥有非常可观的火力,左右两侧各拥有一门30k213转膛炮,当其发射钨芯穿甲弹时,别说虎式,连虎3都招架不住。如果安装的是20213,还能再额外携带6枚火箭弹,当然也可以装4门20151,那样弹药量携带会非常多、火力密度更大——打坦克可能费力,但用来打装甲车、步兵等软目标将很酸爽,简直就是飞在空中的旋风。
军备部的开发思路现在连美国人都看懂了:对地才是主业、对空只是副业,凡不能对地的德系高射炮全是垃圾……
于是一堆装甲兵将领嚷嚷着要建立陆航——有海航为什么不能有陆航?甚至还提出要修改1944型装甲师规范,保证将来每个装甲师配备1个直升机空中反坦克营,听得空军脸色发白,好在现在没人敢叫嚣“全德国会飞的都归我管”,耶顺内克就装没听见了。为实现预算平衡和编制规模控制,古德里安认为坦克和自行火炮少装备一些也可以,等这种武装直升机真正成熟就可以正式列编了。
他在验收现场深有感触道:“元首天天挂在嘴上说今后欧洲局势是快速反应部队挑大梁,我以前一直以为拥有高性能通用坦克、全履带步兵战车、全自行火炮的装甲师就是快速反应部队,现在看来还得转变观念。”
当时霍夫曼就摇头:“你的理解还不够全面,过两天看完你会有新感受。”
“过两天?”古德里安当时就来了兴致,“有什么新装备?”
“你们不是对当初俄国人的伊尔2很眼红么?然后又觉得不够理想?”
“对!所以现在1944型部队都配备了fw-190f,我觉得相当不错,当然我绝不会拒绝元首安排的好东西,我对一切新生事物都持开放态度,我还不老!”
“你不会拒绝的,但这东西必须掌握在空军手中。”耶顺内克先插了一句。
等过两天到试验现场,古德里安就知道是什么玩意了:带有厚重装甲、拥有30k213转膛机炮和对地火箭弹的固定翼攻击机——突抓鹰攻击机,居然还是喷气式的!该装备哪个终于轮到陆军头疼了。
所以古德里安决定借南非战役好好试验下,希望美国装甲部队这次能经打些,毕竟对手太弱也没意思,打着倒很爽快,可今后还怎么开口要装备、要经费?没有足够的装备和经费,哪来的帽子和位子?他古德里安倒是当上元帅了,可下面还一大批人眼巴巴等着爬上去呢,像弗兰克-贝克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牙科博士出身的装甲兵少将,人称装甲牙医,指挥风格极彪悍),除了当军官,绝大多数人没有第二种谋生技能。
今后德国肯定不可能维持这么庞大的兵力,那只能把最优秀、最适应新战争模式、最有培养潜力的军官留下来,大家都是聪明人,除个别实在累了不想再在军队混,很多都在挤破脑袋找路子留下来——去美洲共和国,好啊;去非洲共和国,可以;哪怕去亚洲共和国都行!只要是挂德意志招牌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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