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传人(1/2)
本文由 。。 首发师公-李易,人称医圣的他活到九十多岁,两只脚都踩进棺材里了,竟还找不到传人,终其一生全都用来钻研中医医术,最后落得无妻无子,唯一的爱徒-霓子又天生病弱,早早到天堂做天使去了,本还抱存着一丝希望,想把毕生所学全交给牧华,可江树仁却死活不同意,江家硕果仅存这一根独苗,根本不可能同他学中医,无法可想的情况,又加上他脾气古怪,除非是他自己中意的人选,否则他是不愿也不可能把毕生所学传授出去,十多年前,他就打消了主意,把他独有的医术和中药药方亲写在《医志》里,打算就一起埋进棺材,或许有一天会出现个有缘人看懂他的毕生心血。
本不再对找寻传人抱持希望的他,今日却在小枫身上意外地重新燃起了希望,望着瘦小的身影,满布斑点和皱纹的眼皮下闪动着狡黠的光。
单纯的抱存着帮忙心态的人,不晓得背后有一双眼珠子正观察着他,看李陵一个人忙不过来,怕自己会帮上倒忙,小枫心中牢记着每个药名和摆放的抽屉,抓了几贴药后越来越顺手,手脚动作也快上许多。小枫把抓好的药按李陵的包法,一包一包折迭好,送到病人手上后,又小心地搀扶起下一个病人,扶着他走到李易跟前的椅子,这一连串的动作全入到李易眼里。
这孩子……这孩子正是他要找的人哪!
实在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唉!自己怎么就没注意到这孩子呢!差点就错失良机。
瞧!他多聪敏,才过了几贴药,就把名字全给记住了,甚至连药柜子的位置都记熟了,轻手轻脚地扶着从未见过面的病人,动作体贴入微,眼里没有一点嫌弃,学医之人医术好坏都还是其次,如果没有一颗仁心,就什么都不必谈了。
而且打小在中国长大的他不但认得古字,还能写毛笔,光这点,就胜过北美所有的华裔孩子了,在美国长大还要能看懂古字根本不可能有人能办到,他去哪找到比小枫更适合的人选?!
等了几十年,终于找到他亲选又满意的传人人选,李易心头那股兴奋和激动,简直快从胸口倂发出来,这次就算是言正来说情,他都不会放手了。
不!不!不!不能等他们来谈!
瞧隽颢疼他的那股劲,肯定不会同意小枫吃苦,学中医,说简单也很简单,如果只想懂个皮毛,像隔壁药房一辈子就只会抓些清热方子,骗骗老人,反正吃不死人,但在他面前却永远抬不起头,就怕在明眼人面前穿梆。若他死后,他的传人就这么点本事,他肯定从棺材里爬出来,亲手掐死他。
但如果要能学到他一、两成功力,除了天生慧根,还得有后天的努力才行;听常人说喝中药,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可万一诊断错误用错药,就算是一点点,也是能杀人害命,虽然他常骂江树仁对牧华太狠心,一点小错就重罚,但那是站在旁人的立场。
其实他心里明白江树仁为人父、又为人师的苦心,因为将来交到他手上的是人命,出了错,那是能愧疚一辈子的,与其他将来懊悔,要嘛干脆不教,要嘛就是狠下心,严格督促,想牧华现在大概也体会到江树仁的用心了吧,所以,在医学院里教课,他也是个杀手级的教授。
话说回来,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块璞玉,怎能放过!?管他能不能吃苦,就是逼,也要打鸭子上架,趁这次他自动送上门的机会,非要他拜师入门不可。
早觉得自己活到九十多岁已经够本了的李易突然变得精神奕奕,恨自己白白浪费这么多时间,又怕自己命不够长到足以教导出下一位医圣。
他拼命转动脑袋,想着什么法子能让小枫一口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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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
在言家接二连三的意外频频发生的情况下,隽颢曾经也想过自己各种可能的死法,坐拥庞大集团的他就连过劳都考虑进去;
死,对一个人在鬼门关前走过一遭的人而言,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在小枫出现之前,他甚至觉得死更像是一种解脱。
可失明却完全不同,特别对他一个人精力旺盛的人而言,失明根本是上帝的一种惩罚,看不见那是比死还要更加可怕的事,听到这样的结果,特别是从江牧华的嘴里说出来,任谁也没法释怀。
我只是觉得头晕,这和眼睛有什么关系?不会是你太久没工作,医术退步判断失准吧!隽颢嗤笑一声,扭头看向江牧华,强装冷静的外表下是一颗深怕被人揭开,现出脆弱惧怕的心。
江牧华没有当场揭穿它,因为他心知眼前的这个人有多么地自傲,绝不愿任何人看到他的脆弱,特别是亲近他的人。江牧华没有理会他的揶揄,怕自己先红了眼眶,他赶紧别开脸,用专业强压下鼻间那股酸劲,解释道:这里积了血块,你脑部受伤太多次了,每次意外都来的那么急,没清干净的血越囤越多,压迫到视神经,所以……
恍然大悟的隽颢立刻直腰坐起,皱眉地看向江牧华,有些明知故问的说:你这是要告诉我,堂堂北美外科权威,江家的第十代传人-清不了脑子里的淤血!?
隽颢话尾最后那句扬音,讽刺意味浓厚,听得江牧华双手紧握成拳,指甲深深地掐到肉里:淤血很深,手术会非常危险,难保没有闪失。他这不是在替自己辩解,而是开刀真的非常凶险,可如果不开刀,恐怕要不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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