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风华毓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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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他不英武,不精壮,也不削瘦,而是非常媚态,他长了一双眼尾向上勾勒的桃花丹凤,不需要任何眼妆的辅助,便精致魅惑得颠倒众生,他粉红色的衬衣纽扣完全解开,一直到白皙胸口,凸起的流畅字形锁骨格外漂亮好看,他薄唇大约涂抹了唇彩,有一点朱红色,下巴上胡须极少,刮得极其干净,愈发显得他五官艳丽,我惊讶发现唐继文手指比女人还要修长白皙线条整齐,顽指甲盖上涂抹为了一点晶莹剔透的水钻,显得那只手都足够**。
我忽然不敢继续看下去,这个男人浑身都带电,看多了会死人。
唐继文眉眼都是轻佻,他碰了一下祝臣舟举着的高脚杯,笑意深邃说,“祝总光临,是我意料之外。”
“怎会。”祝臣舟和他各自饮了一口红酒,“收到唐氏家族邀请函后,我特意推掉了上个星期便定下要签的合约,唐总的面子我如果不给,在商业圈也没办法混下去,这可是眼力问题。”
“哎呦,祝总牺牲这样大,为了给我捧掣千万的合约说推就推,这样一大笔人情,我可怎么偿还。”
祝臣舟转动着手中酒杯,暗红色液体在里面左右椅,染得透明色玻璃都蒙上一层绯红。
“偿还不敢当,我和唐总都是喜好交朋友的人,以后总有很多合作机会。”
唐继文笑着露出洁白牙齿,他竟然长了一口整齐晶亮的糯米牙,女人都未必有那么好看的牙齿,他一边笑一边将目光移到我脸上,他看了我片刻,见我有些愣怔,便朝我大方颔首说,“沈秀,久仰。”
如果我没记错,祝臣舟还没有来得及向他介绍我,可他却能清楚叫出我姓氏,我微微蹙眉,不知道该怎样接话,他主动解释说,“我听过最好听的名字,便是沈筝,所以在报纸上见到后,便记忆深刻,和沈秀身份与过往无关。我还想过,以后有了女儿,叫唐筝也未尝不可。”
他说完见我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便正经了一下神色,“开个玩笑,无意冒犯。”
我摇摇头,“没关系,筝字也不是我专属,唐总觉得好听,我非常高兴,我还一直觉得自己名字太俗。”
祝臣舟喝光那杯红酒后,又叫来侍者更换了一杯白兰地,那香浓而火辣的味道立刻在空气中散开,我受不了烈酒封喉的刺激,也闻不了各种酒混合在一起的气息,我微微错后一点,唐雎发现我的不适,他主动将一块整洁的方帕递给我,我笑着对他道谢接过,堵住鼻子和嘴巴,闷闷咳嗽两声,卡了一口痰出来,我将方帕揉成一个团,“我会按照这个牌子款式再买一条新的,亲自还给二公子。”
唐雎笑着说,“这没关系,几千块钱而已,绅士对女人体贴,是基本的素养。”
我听了他云淡风轻的婉拒,觉得有点肉疼,一条方帕几千块,被我当作了卫生纸,我这一口痰也太珍贵了,有钱公子哥的世界,真不是寻常人可以理解的奢靡。
祝臣舟唐继文
他们正在说话间,一名看似是酒店高管的男人带着两名礼仪秀往这边走来,对兴致颇高的唐继文说,“唐总,到您上台的时间了。”
唐继文被打断有一分不悦,他止装题看了眼腕表显示的时间,大约是察觉到的确要过了时辰,无法向来宾交代,毕竟邀请函将流程都已经公布,不少嘉宾都是擦着点的,仪式过后便要离开赶飞机,唐继文不好再拖延,便对祝臣舟表达歉意说,“我们过后再聊。”
祝臣舟朝他颔首举杯,“唐总随意。”
唐继文带着那名高管离开这边,从一侧舞池绕过,到达红毯正中的台心,底下宾客立刻汇聚到前方,爆发出雷鸣般掌声,我下意识看向站在我旁边兴致缺缺的唐雎,他唇角勾着一丝不屑的浅笑,眼神内目光尤为晦暗嘲讽,我扯了扯专注看台上唐继文发言的祝臣舟手臂,他偏头看我,问我怎么了,我不动声色指了指脸色愈发冷淡的唐雎,他看到后没有说话,只面无表情朝我摇头,便拥着我继续看舞台。
唐继文发言过程大约持续了半个小时,底下掌声从无间断,似乎对他颇为满意和赞赏,不过的确,唐继文都好皮囊是一般男人都没有的,那是一种和传统英俊相悖的男人阴柔之美,但又不是没有一丝阳刚之气,这样奇特的外形,让他吸睛无数,社会对于皮囊美好的男人女人,总存在着尤其宽厚与包容的态度,而唐继文便是最大的受益者。
而他又难得舌灿莲花能言善辩,非常幽默风趣,谈吐文雅不俗,这样温润毓秀的男人,有着年近中年的沉稳和成熟,每一个毛孔都仿佛能够散发出致命的蛊惑。
男人的魄力与美好,在于他私下低调,而该高调时候又无可抵挡的光芒万丈尽情闪耀,我曾以为祝臣舟便是这样极致的男人,他的英武冷酷潇洒睿智,让人过目不忘,而唐继文又一次惊艳刷新了我的认知,他以一种独特的男人魅力,让整个世界都黯然失色。
我盯着舞台上谈笑风生的唐继文,却没有发现祝臣舟何时正专注凝视我,他的脸色越来越沉,到最后压压一片凝固在一起,连一丝笑纹都找不到。
我感应到一股非常寒气逼人的目光,始终在笼罩我,我本能看向他,在触及他那双能够将我绞死的目光后,我情不自禁打了一个寒颤。
“你在看什么。”
我并不知道他忽然间冷却的脸色是因为什么,他原本就情绪多变非常极端,不会大笑也不会大悲,永远是一副云淡风情无法掌控的模样,我自然也不会多想,我朝台上扬了扬下巴,“在看他。”
祝臣舟嗯了一声,“我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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