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开堂审案(2/2)
火棍的十分之一。因为罪犯知道衙役是不能在公堂上拿刀砍他们的,只要他们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衙役都不能拔刀砍他们,除非他们意图谋杀县令或者县丞。
但上了公堂,没几个人有那么傻,公然对抗朝廷命官,这与作死没什么区别。
所以在各种方面来说,杀威棒更能让人害怕,因为县令看你有罪不招,先给你来个五十大板,板板都可以让你皮开肉绽,折磨得你内心受不了把事情供了才罢手。
虽然或多或少有屈打成招的成分在内,但相对这个世界的制度来说,打比杀要轻了不少,至少大部分人都可接受这方面的“屈打成招”制度。
不然上一些酷刑的惩罚,没几个人挺的过去便断气了,那便会造成民生动荡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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