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初识王五(1/3)
端王上次派了人,连夜出来追杀赵冠侯,结果没想到,却惊动了恭亲王,被叫去很是骂了一顿。lùn_gōng,恭亲王是军机带班,一如前朝仆射重臣,论私,端王之父与恭王是嫡亲兄弟。虽然端王继了是另一支的王爵,可是叔侄辈分犹在,以叔训侄,万无不应。是以不但急忙传令收兵,又向恭王保证,此事到此为止,不敢再生其他是非。
现在太后归政之期渐近,天子即将彻底亲政掌权,端王手握神机营,执掌武力,就更要谨慎一些。否则易为天子所忌,怕是于他的处境大为不利。是以这次赵冠侯进京,倒是不大可能像上次一样,搞出大索京师,乃至纵兵杀人的把戏。
可问题是,他府中终究是养着不少精善技击的武功好手,若是派这些人明枪暗箭,总是不够安全。赵冠侯倒是从没怕过所谓武林高手,不管怎么样,也是血肉之躯,只要自己有枪在手,总不会输掉。可是十格格还是硬拉着他,前去拜望那位大刀王五。
上次他出城,雇了源顺镖行的镖师护送,那镖局就是王五的产业,当时这人并未在京师,前不久刚刚回来,倒是可以一见。
王五本名叫做王正谊,一身武艺自是极为高明,不过京师里好功夫的人很多,单是靠一拳一脚,还闯不出这么大的名号。他最为出名的,乃是高丽兵败之后,御史安维竣上书触怒太后,被发配到伊犁军台效力,王正谊筹措盘费于先,千里护送于后。一人一马一口刀,保着安大人到了军台,自己等于也充了次军。交朋友交到这个份上,那便是秦叔保、左伯桃一般的人物,京师市井武林,提起这个名号,就都要挑一挑大拇指,赞一声好汉。
端王府门下的高手不少,可是王五侠名在外,只要赵冠侯能请到王五做保镖,那些人顾念着他的名号,总不好和名动京师的大侠士出手。而要找王五,却不是到镖局,一则他在那里时候不多,二则这事若是办成了公事,就没意思。
两人出了六国饭店,并没上亨斯美,而是叫了人力车,前往糖房胡同的一处大酒缸。
京师的酒馆中“大酒缸”的等第最下,极大的酒缸,一半埋入土里,上覆木盖,就是酒桌,各据一方,自斟自饮。酒店里有酒肴卖,但是质量一般都不怎么样,最好还是自带。糖房胡同的大酒缸,是王五的弟子所开,所卖的莲花白,绝对不搀水,王五只要在京,必到那里消遣,是以去那里找他,是极合适的。
这等地方,自不能与六国饭店相比,人声鼎沸,环境嘈杂,来这里喝酒的,不是扛活的苦力,就是轿夫车夫,言语粗鄙,脏话四出。赵冠侯担心十格格受不了,却不料她却面色如常,全不在意,进门与掌柜的打了个招呼。有几个熟客一见她便高喊着
“这不是十爷么,来了您那?”
“刚来,这不是李爷么,好久不见,您可是越来越精神了。”
“托十爷的福,勉强混口饭吃……”两下确实谈笑自若,全无高低之别。
那掌柜的四十几岁,很是精明强干,一看十格格,就吓的连忙出来磕头“我的祖宗,您怎么又来了?这地方,可不是接待您这样的贵客的,您说说,我把您往哪安排啊。”
“瞧你这话说的,我一个大活人,哪安排不开?你好好在柜台里收你的钱,我找你师父,不找你。”毓卿以折扇一托,掌柜的顺势起来,连忙吩咐着伙计“去外面煮五十个小馅,再来个铛爆羊肉,拣顶好的盒子菜要四个,是我孝敬十爷的,要快。”
毓卿看看赵冠侯“你是不是也以为我受不了这里?”
“是啊。这里跟六国饭店,终究像是两方天地。我是混混出身,这种地方无所谓的,你……却是没想到。”
“这有什么了,想当初老五爷,就是端王他阿玛。堂堂亲王,你猜怎么着夏天一件粗葛布的短褂子,拿把大蒲扇,搬个马扎坐在十刹海纳凉,能跟不认识的人聊个半天。冬天就裹件老羊皮袄,一个人溜到正阳楼去吃烤羊肉,大酒缸他也是常客,号称伏地城隍。所以当初他活着时,人们在大酒缸都得留神,指不定哪个是五爷,反倒是没人敢胡作非为。我比起他老,可还差的远了。”
两人边说边找,却在角落里,见到两人正在对酌,木盖子上放着酒壶,中间摆着两份盒子菜。与他们对面之人,年纪已经过了五十,须发已是黑白相间,但精神矍铄,不见丝毫老态。生的高大挺拔,红面短髯,相貌极是威武。一柄阔面单刀,就戳在一旁的地里,显然就是王五王正谊。
背对着他们那人,看不到五官,只见身上是一身上好的宁绸长袍,外罩马褂,头上扣着瓜皮帽,长辫垂在脑后,却不似个穷人子弟。王五这时也见到了毓卿,连忙起身,一抱拳,叫了声“十爷,您怎么到这地方来了?”
“要想见五爷,还是这地方合适。从月盛斋买了点羊肉,算我添个酒菜亢敛患外的将油纸包的一包羊肉掏出来,放到木盖上,随后就自己拉把破木头凳子坐下,赵冠侯与她挨着坐定,这时才看到,与王五对饮之人。
那是个三十里许的男子,长身玉面,相貌英俊,一柄洒金折扇放在木盖子上,多半也是个贵介公子。
十格格坐下身子,又对王五道:“我这朋友是津门人,送来了两筐紫蟹银鱼,全都用冰镇着,送到了源顺镖局里。”
“这可要谢谢十爷的厚赐了,王某不过江湖草莽,可不敢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