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宝珠(2/2)
p>“壮士,实不相瞒,这件事我是不想对外界公开的,毕竟事关孟家名誉,我希望越少的人知道越好。可是既然壮士已经知道,那我也就只好实话实说。那件东西,乃是我家祖上流传的传家之宝,一枚五孔寸珠。这宝贝是我家的传家物,也是我父亲留给我的纪念。家母当初就跟我说过,就算是倾家荡产,也不许动它的念头。孟某不肖,为了一时资金周转不灵,就想拿它调个头寸,没想到,却遇到了无良当铺……”
他的五孔寸珠,直径一寸,光芒可放三寸。所谓珍珠,一要圆,第二就要大,世上有七分为珠,八分为宝之说,直径一寸的珍珠,本就不易寻找,光放三寸,就更属难得。
而且那上面的五孔,传说为可避五行,虽然是传说成分远大于实际,但终究为其添加了几分神秘色彩,也就越发显得它的珍贵。于津门之地,知道孟家有这颗宝珠的人是有一些的,也曾有大商或是官员想要购买,但都被孟思远婉拒。
这次原本只想在当铺里周转一番,就赎回来,想赎到手中的珠子,虽然直径也有一寸,上面也有五孔。但是珠子黯淡无光,那五个窟窿,也是随便凿出来的,与他原本那颗珠子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但是孟思远典当时是自己亲自前往,由于缺乏典当经验,当票上只写了“五孔寸珠一颗”其他描述一概不曾记录,元丰当摆明了要黑掉他的珠子,也也拿不到证据来打官司。
吃了这么大的亏之后,孟思远也想过要与对方理论一番,呈子都写好了,可是拿到衙门里,却被县令驳了回来。物证对孟家严重不利,换了谁来,也不会做出对孟思远有利的判罚。
“孟某在出事之后,也想过找李头领帮忙,可是他跟我说的很清楚,小鞋坊只是一处小锅伙,就算拼上全部人的性命,也是斗不过元丰当背后的庞家的。再说袁道台现在于小站练兵,于津门专治锅伙中人,若是此时点起人马撕打,结局只能是被新军弹压下去,白白送命而已。赵壮士有这个心意,孟某很感谢,但是你年纪尚轻,也有如花美眷,不该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这颗珠子的事,孟某另想办法就是。”
赵冠侯点点头“原来是一颗五孔珠么?这东西我没见过,想来必然是一件很珍贵的宝贝,也就难怪庞家人动心。这事若是打官司,孟东家确实赢面不大,因为证据不在你的手里。可讲证据,那是衙门的事,锅伙讲的是个道理是非,不是证据。你养了我们这么多年,在掩骨会上投了这么多钱,我们就得帮着你出头,这就是道理,这就是是非。孟东家放心,这件事,我会尽快帮你结局,保证让宝珠完璧归赵。”
他指了指自己的腿“我这腿,还得养半个多月,孟爷见谅,那珠子左右也不是今天才没,多在对方手里几天和多在对方手里半个月,也没有太大差别。等到我的腿可以走路之后,肯定会去和对方把帐算清楚的。”
孟思远对于传家宝自是重视的,可是作为商人,他也知道谈判中,掩盖自己意图的重要性。如果被对手轻易看穿虚实,接下来自己会一败涂地的。因此,他对于赵冠侯的说辞,并没有表现的太激动,而是想了想问道:
“赵壮士,若是宝珠真能替思远找回,您就是思远的恩人,今后小鞋坊的捐献,我孟家提高一倍。”
“孟东家,你话说的远了,我们帮你,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交情,若是只提钱,那这事,我们就不管了。我想要的是你这个朋友,不是那些银子。银两再多,总有花完之时,惟有朋友之义,才能天长地久。”
说到这里,赵冠侯用手拍着大腿,哼唱起了一首阿尔比昂的歌曲“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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