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昔日里有个三大贤(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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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宅之内,庞金标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步,如同一头笼中猛狮,虽然不曾以爪牙伤人,但是气势依旧让人望而生畏。
他四十出头的年纪,生的高大魁梧,标准的武夫身材。相貌极是威猛,称的起仪表堂堂,在脸上,有两道明显的伤疤,显的格外狰狞。
这两道疤,乃是他在高丽,亲与东洋人白兵相击时留下的痕迹,也是他极为光彩的经历。当日高丽大战,金军水陆两师皆北,十数万大军一溃千里,几不成军。庞金标所部却保存了相对完整的建制,且主动为全军断后,初战摩天岭,次战大平山,顶着弹雨,驰驱于冰雪间,督队力战。坐马中炮毙,重新易骑,继续督战。
在战斗中被围垓心,带领部下主动向扶桑军发起白兵冲锋,闯出重围后,因见友军尚在围内,转身复杀入扶桑军阵,冲开一路,护之而出,本部百人两次冲杀,仅剩二十余人,扶桑军战场遗尸亦过百数,堪称金兵在高丽打的难得的一场有骨气的硬仗。庞金标军功至伟,自己则是被亲随从死人堆里背出来,才侥幸拣了性命。
当时他身上中了好几处刀伤,伤势异常严重,昏迷之中,只依稀觉得眼前有一白衣仙子绕着他飞来飞去,将那如同妖魔一般的扶桑兵尽数驱散,保住他的性命。到他做了管带,带队巡逻时,却在北大关那里,见到了那位仙子的化身。
惊鸿一瞥之间,苏寒芝虽然一身荆钗布裙,却难掩其颜色。庞金标是见多了女人的,本人也并非酒色之徒,一般的美人,对他也没有太大吸引力。
可是这女人的模样气质,像极了他梦中的仙女,他当即就发誓,不管这个女人是否有了男人,自己都要娶她。这是自己梦里的贵人,只要娶了她,自己就能飞黄腾达,官运亨通。
以庞金标的势力,想要打听一个女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很快就知道,她就是苏瞎子的姑娘,还没许人家。虽然他还有个正室,但是看她的身体,也熬不了多久。按庞金标的想法,先按着娶妻的规矩,把她做妾纳过来,等到妻子一死,就可以把人扶正。两下年龄差距是大了点,可是自己是朝廷命官,娶她个寒门之女,实际还是自己吃亏的。
从聘礼到规格,他都给足了面子,从没想过仗势欺人,也不认为对方有什么立场拒绝,这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大好事。但是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他的意料,一伙混混居然敢不买他的面子,连上门下聘礼的人都被打伤了,这就是拿庞家不当做一回事。
他大儿子庞玉堂因为元丰当被人用半根指头讹去一百大洋的事正在心烦,这时听了小鞋坊的地名,就一下子跳起来“爹,讹咱们元丰的,就是小鞋坊的混混。那帮人是有心和咱们作对,儿子这就叫上人,灭了他们小鞋坊。”
“别胡闹!”庞金标厉声制止“小鞋坊这帮人,八成是九记孟家请出来的。他们两下里有来往,当初小鞋坊锅伙的寨主是飞刀李四,那个人没什么胆子,我也就没把他们放在心里。现在换的寨主,却是个敢玩命不怕死的,岁数又年轻。这样的人,正是为了成名,什么事都敢干的时候,他是有心和咱们庞家斗一斗了。”
黑掉那枚五窍珠,是庞玉堂的主意,但是庞金标却也是点头同意的。那枚宝珠是有大用项的,准备等到老太后寿辰时,当寿礼送上去,若是能让太后高兴,自己的前程就有了希望。
孟家吃了这种亏,肯定不会这么算了,是以这段时间,庞金标并没有闲着,而是上下奔走,找了自己的关系,也做了准备工作,不管孟家是打官司还是动武,他都有把握应对。他也没想过赶尽杀绝,只是现在还不是低头的时候,总得要先把孟家的气焰打下去,再找个机会和他们谈一次,交出一些好处,两下把事情解决才好。
赵冠侯这混混手段,算是伤了他的面子,但是不伤根本,还不到让他阵脚大乱的地步。现在对他来说,还是苏寒芝的婚事,更让他觉得有点难以忍受。
“这帮混混敢这么干,肯定是有防备,你现在带人去,不一定能拣到便宜。我让你没事的时候多读点兵书,你肯定是没听话,如果看过兵书就知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现在咱们要做的,是看明白他要干什么,又有什么靠山,什么布置,然后……就可以把他连根拔起!”
庞金标的手做了个用力下挥的动作“小打小闹的,那是街面混混的格局,打个腿断胳膊折,也没什么意思。要不就不做,要做,就要一下把他弄死。我已经派人去打探消息了,等把他们的虚实摸清楚,就能把他彻底解决。你去一趟津门县,跟那边疏通一下,等把人送过去的时候,让他们下死手。多送点钱,现在袁慰亭治津门混混,把这种人治死,他也不会说什么。”
“爹,您放心吧,孩儿心里有数,这种事我办的多了,保证没差。”庞玉堂很有些得意,他嬉皮笑脸的凑上一步“爹,我那二娘的事您是怎么想的?她这可是丢您的脸,连带咱庞家的脸都丢了。要依儿子的看法,她不要脸,咱也就不给她脸,现在带人把她抬回家里,往床上这么一丢,就什么都齐了。将来访到她那个相好,大卸八块……”
话音未落,庞金标猛的挥起了手,一记响亮的耳光落在儿子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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