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罗米修斯(2/3)
在那判决……”“判决,我知道,可是,我不在乎。自从前金时代,我参加葛明开始,就从没怕过死。他们随时拿走我的生命,但休想夺走我的名誉和尊严。如果我现在真的做了什么,很多事,这辈子就说不清楚了,于我而言,那比死更难过。”
楚梦熊似懂非懂的看着孟思远“您看报纸了吧?您那把兄弟,可放了硬话,山东听说现在正在扣车。所有途经山东列车,一律扣留,准备运兵。这还不算,水上扣船,还不许往京城运送粮食。现在京里,就只能靠买洋人的米,勉强维持供应。或许这么一压,正府就低头……”
“没用的。如果我离开这里,小徐的面子往哪里放?此例一开,正府威信即成笑柄,从此以后,正府将听命于督军,不能杀一人,不能除一官。不管是段总里还是小徐,都不会容忍这种事情发生。所以他们,肯定不会放人。你把这个拿回去,给你家的人看,他们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也不会为难你。”
楚梦熊接过孟思远递的纸条,只见上面写了一首短诗。“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他学识不高,不知这诗出自何处,但依稀记得,好象是前朝某位忠良所做。而这位大忠臣,后来下场不怎么样,被皇帝砍了脑袋。具体情况,要得到天桥书场问说书先生,想来孟思远以此诗做比,似已不存生念。
“孟爷,您这是……何苦?”
“人皆有恋生畏死之心,这是人之常情。就像人们想过好日子,想要荣华富贵,想要娇妻美妾一样,无可指责。但是我们这个国家,如果真的想要富强,想要不再受列强欺负,想要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就总得要有人站出来牺牲。普罗米修斯虽然牺牲了,但是他为人间带来了火种,他的牺牲,就是值得的。中国需要一个普罗米修斯,我愿意做这个普罗米修斯。我写的东西,是我这几年,翻译普鲁士著作,结合自身所见所知,一些心得体会。它们的文字和见识,都很幼稚,但是我相信,我共合今胜于古,将来总会有一些比我优秀的人,可以看的比我远,做的比我好。我这些东西,如果能给他们一些启迪,就算是我给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一笔财富。”
“孟爷,您……您说的那个普什么东西,是卖什么的?我没听说过。但我知道,人活千般用,一死万事空。您只要活着,就可以带着大伙修铁路,可以带着大伙挖矿。那都是实打实的,您要是有个好歹,这些可就都完了。”
“在监狱里,或许是这样。可是在这个国家层面,就是另一回事。我曾经以为,办实业开工厂,就是救国家。直到我被人抓进保定的监狱,才知道,工厂实业,只能让一些人发财,不能挽救那个腐朽的金国朝廷,所以我选择当葛明党。我在共合之后,想着修铁路开矿山,能够让我们的国家富强。直到这次再被抓进来,也明白,矿山铁路,只会成为军阀敛财,发动内战,屠戮同胞的工具。今天站在段芝泉这个位置上的,如果是其他人,或许我个人的境遇会好一些,但是于整个国家民族而言,并没有什么好处。铁路矿山,救不了中国。只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变革,砸碎旧镣铐,才能建立一个新的中华。这个中国,将不属于我这样的商人,也不属于拥有武力的军阀,而是属于普通民众,芸芸众生,只有那样的中国,才有希望真的战胜洋人,走出自己的路。我交给楚兄的,不是一些胡言乱语,而是火种。只要你能把火种保留住,早晚有一天,就能看到火烧天下,四海沸腾的模样!”
楚梦熊听的并不十分明白,但隐约间,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在渐渐变热。他确定这种感觉,与时令气温无关。只有在少年时,第一次投身绿林,跟着一群不知所谓的喽罗大喊着杀富济贫时,才有过类似的感觉。曾经以为,自己的血早已经冷了,今天才发现,原来它还是热的。
他颤抖着接过笔记本,将之塞入怀里,又看向孟思远“孟爷,您听我一句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好死,也不如赖活着不是?”
“楚兄好意,孟某心领。然孟某若生,则诸般罪名,皆成铁案,终我一世,也只能靠强权洗刷,于民间层面,我这个硕鼠名声就算做实了。一个硕鼠说的话,是没有人愿意相信的,不管是启迪民智,还是唤醒民众,都做不到。我热爱生命,但我更热爱名誉,我愿意在此,坦然面对,等待着最终审判的到来。”
楚梦熊无奈的离开监舍,回头望去,四面八方的黑暗,已经吞噬了明灯,再也看不到光。离开监狱先回了家,将孟思远的纸条,交给了在自己家听消息的几个山东来客。
这些以生意人自居的神秘客,见到字条之后,在一番讨论后,果然告辞离去。但是楚梦熊的心,并未因此变的宁静,反而越发紧张起来。他有一个预感,现在的共合,正站在悬崖边缘,稍一失足,便是万劫不复。
拿了家中的铁锨,在院落里挖了个坑,将孟思远的笔记本埋了进去。于孟思远的话,他理解不了,但总觉得,这样的好人说话,肯定是可信的。这份笔记上的话,肯定是救世良方,自己只要保护好它,将来四九城的老少爷们提起楚梦熊,或许会挑大指,称一声好汉。
心中怀着梦想,火种仿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正在他挖的热火朝天时,院门猛的被人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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