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是坑也得跳进去(2/2)
趁热打铁,不,因该叫,落井下石。“嗯,立就立吧!”我点点头,对于既定的事,采取什么形式已经不重要。而且,面对国家机器,就算是卖身契,我也得签啊。
当然,当于叔拿出那份由三千多张a4纸构成、正反面密密麻麻布满小五号仿宋简体字的合同,让我逐页按手印时,我还是很难过地犹豫了好几分钟的。
对现在的我而言,逐页逐字快速阅读并转化成记忆,并非难事。让我难过的是,这个合同里的语句,很拗口、很官方。或者,通俗地讲,这是一个可以有很多种方法来解读的合同,该含糊的地方,绝不确切。
从功能和实效上,恐怕,它比卖身契,还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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