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流浪汉【第二更】(1/2)
这个举动,不但令霍布斯惶恐地举起双手,也让郑飞诧异地瞪着他。≥,..
郑飞想说:谁让你拔枪了?
他的本意是让圣地亚哥给霍布斯点颜色看看,让他老实交代,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把枪给露出来了,要知道在亚特兰大,枪还属于违禁品。
圣地亚哥可不在意他们的反应,他威风凛凛地把枪口顶上霍布斯的脑门,喝道:“博格在哪?!”
“他真的去法兰西了......做一桩葡萄酒生意,估计要到春天才能回来呢,要不你们先把银币放我这,等他回来了我再给他一半。”
霍布斯虽然恐惧,但还没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了。
郑飞从旁边架上取了把匕首,在手里把玩着,面无表情道:“你知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打一场大战役,所以我的船队没办法进直布罗陀海峡,只能绕道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从那边走陆路过来。”
听到这里,霍布斯的心悬了起来。
“法兰西边境也在打仗,我的商队还被士兵给截了,要不是我手下有数百人的武装,货早就被扣了充军了。博格那么精明可能会跑去那做生意?你在撒谎!”
这是诈。
说罢,郑飞反手一旋,匕首迅捷抵住霍布斯的脖子,他恶狠狠地瞪着霍布斯,语气平淡却透着刀锋般的杀意:“告诉我,博格去哪了?”
霍布斯,慌了神。
他不太害怕被枪指着脑门,因为对手十有**不会开枪,感受不到威慑力。
而刀就不一样了,冷冰冰的刀刃,此时紧贴自己的动脉,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划动,鲜血便会喷涌而出。
他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正要垂下眼皮想想对策,郑飞手一动,刀刃在他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血滴缓缓渗出,只需要再深一点,动脉就完了。
恐慌至极,他连忙用眼神求饶,仓皇咽了口唾沫,说道:“霍布斯在监狱里,他贩卖军火被抓了。”
“监狱在哪?”
“东城郊的山里,建议你最好还是别去......”
匕首又是一动,这是郑飞在警告他闭嘴。
“圣地亚哥,把他堵上嘴绑起来,关门,在我回来之前绝对别开。”
说罢,匕首归鞘,他从麻袋里抓了把银币塞到兜里,走之前目光森冷地看了霍布斯一眼,转身出了店门。
“老实点,否则我就把你捶成肉饼。”圣地亚哥边绑边道,语气像是在跟小朋友说话,肌肉爆棚的手臂,极具震撼力。
郑飞行走在大街上,萧瑟的冷风迎面而来,让他不得不打了个寒颤。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还是躲在家里烤火炉喝热汤舒服。
他要去趟监狱,找一下博格了解情况。
当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那样的话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盗给灭了。
虽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来那家伙不是完全的坏人,至少赚钱的初衷是为了去英格兰,让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单是这一点就值得赞扬。
再加上博格曾经给过他至关重要的帮助,所以,他得想办法救博格。
救一个犯人,这种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斗,从贵族庄园门口捡的,买不起烟丝,每当要去见重要的人时,老大就会能提升不少。
现在,他便是拿着老旧的烟斗,顶着寒风向郑飞走去。
“嘿,是来找我的吗?”
郑飞转头一瞥,只见是个胡子拉碴的胖子,皱皱眉,道:“你是这里的老大?”
“没错。”老大很得意的样子,把烟斗夹在嘴角。
“认识监狱里的看守么?”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郑飞深知,看似不起眼的流浪汉其实个个都是万事通,因为他们整天都没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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