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聘书契约(2/2)
,当朝宰相庞籍的月俸,除了禄粟一百五十石,还有绫、绢、棉、罗若干之外,钱银也不过是三百贯。这安国侯竟用宰相一半的月俸来聘请王安石。
真不知道要说“他”求贤若渴,抑或该说“他”败家。
但这还不是最吃惊的,下面的那份文书,封面上写有“股权转让书”五字。
“股权?”
司马光翻开细看,里面写的是“乐琅”同意将《汴京小刊》半成的利份“永久转让于王安石”,“此乃‘股权’,王安石享有《汴京小刊》半成之分红、利润,日后若有变卖、更改,亦应以市价向其赎回其股权。股权既转让,悉随受赠人处置,可变卖、可转让。”
半成的利份!
司马光惊得下巴都要跌掉了。
再细细看过这两份契约文书,上面均有三位讼师作公正签字,还有牙行的印鉴。
“怎么样?”
王安石左手轻抚胡须,右手插着腰问道:“你可有聘书之类的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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