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赦后(1/2)
元凤六年的初夏,承着赦天下的诏书一起颁下的,还有另外一份诏书。
——制诏:“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叔粟当今年赋。”
随着两道诏书一起传开的,是今上即将不讳的消息。
——从元凤元年开始,赦天下的确有些太频繁了。
——元凤元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二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四年,六月,赦天下。
——元凤六年,夏,赦天下。
如此频繁的赦宥,而且,毫无理由……
——《书》曰:宥过无大。又曰:眚灾肆赦。
——《易》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周礼》秋官司刺掌三宥三赦之法春秋书肆大眚斯皆赦宥之制也。
可以说,赦宥之制古来有之,原因是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续,故帝王开仁恕之道,行旷荡之恩,所以释既往之辜,示自新之路也。
这种制度能延续至今,自然也有一定道理,不过,古人也有言曰:“赦不欲数,数则惠奸,非为政之善也。”
《管子》云:“凡赦者,小利而大害也,故久而不胜其祸。故赦者,马之委辔也,无赦者,痤疽之矿石也。”
因此,赦宥之事是必须戒而慎之的。
自汉立国以为来,从高皇帝起,但凡赦天下,都是有因可查的。
——不过,也不外乎那么几种。
——展义时巡遂行於庆赐;吊民伐罪惟新其号令;睹灾异而戒惧;因祥瑞而报功……
以先帝来说,无缘无故直接赦天下也不过三次,还都是在天汉之后,相隔的时间也有三五年。
今上的赦天下就有些……让人不安了!
——后元二年,二月,今上即位,六月,赦天下。
——始元四年,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辞讼在後二年前皆勿听治。
——这两次都可以说是惯例。
——没有什么让人不安的。
可是,今年即位的第二年,始元元年,七月,赦天下。赐民百户牛酒。
——这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毕竟,后元二年,先帝在二月就有一次赦天下,今上即位,在六月又赦天下,不过一年又一月,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次大赦……
——不过,主少国疑,安定人心……
——也算是一个理由吧……
可是,元凤元年以后呢?
——没有灾异,也没有祥瑞,皇帝也没有巡狩……
——比年一赦……
只要不是愚钝到极点的人,这会儿都会想起来之前征召天下良医的事情了……
——那么,结论还不明显吗?
于是,本就炙热的盛夏时节,长安城比往常更热闹了几分。
——虽然没有三年丧的要求,但是,皇帝崩,总归还有三十六日的丧服,除非大行皇帝有诏,否则,这三十六日之中,是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的。
——其它都还好,唯有娶妇、嫁女比较麻烦。
于是,元凤六年的盛夏时节,长安城中首先兴起的是一阵娶妇嫁女的热潮。
不仅是民间,宫中也同样如此。
天气渐热,兮君的风寒自然也好得差不多了,从侍医那儿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中宫诸人才让皇后例行地审阅内谒者送来的奏书。
兮君自己也没有太在意,不过是想着找件事打发时间,因此,看到掖庭的奏书时,她不由就觉得奇怪了。
生怕自己记错了,兮君抬头让人去找大长秋,将掖庭去岁为同一件事所上奏书取来。
两份奏书一比,都不需要看内容,只看简册的长短,差别就十分明显了。
大长秋也乖觉,一看是这般情况,便先问皇后:“是否召掖庭官吏?”
——大长秋没有说掖庭令,是因为,宫中都知道,掖庭令已经告病了。
——虽然并未被免,但是,张贺的确是有一个多月没有进掖庭署了。
——听说……已经完全不能下床行走了……
兮君卷起掖庭的奏书,点了点头,随即将之搁在一边,继续看其它奏书。
等兮君将这些日子积攒下来的奏书都看完了,宫人上前,将书几撤去了,外面才有谒者通报:“掖庭丞请见。”
兮君正揉着眉心,身子也倚在凭几上,却仍然应了一声:“可。”
长御应唯而出,不一会儿就将前来的掖庭丞领了进来。
见礼之后,兮君抬了抬下颌,示意一旁的宦者,将简册递给掖庭丞。毕竟刚刚病愈,兮君的身子又本来就不是很好,这么些时间下来,兮君也真的有些不舒服了,因此,言辞就直白了许多。
“禁中宫人比往年多?”兮君直截了当地问掖庭丞?
掖庭丞接过简册,只看了一眼开头,就知道这是掖庭署之前所上的奏书,心中正疑惑,就听到皇后的问题,顿时就明白过来。
“非。”掖庭丞稽首回答。
——禁中侍使宫人是有数的,每岁一选,都是八岁以上的官婢,没有特殊的情况,人数不可能忽然就比以往多出多少……
兮君屈肘支颐,再问:“今岁当婚之婢较往岁多?”
掖庭丞再次否认。
“非。”
——说是八岁以的官婢都在选择范围,但是,入宫还要再调教,年满三十五就要出宫婚配,所以,官婢的年纪都是差不多的,一般都在八岁以上,十岁以下。
——当然也就不可能出现,某一年要婚配的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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