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伦敦雨(8/11)
雨水落在自己脸上的滋味。和小时候记忆里,几乎隔三差五就要下一场雨的英国伦敦没有任何差别,连雨水的温度和味道,都可以唤醒心中熟悉的记忆,这里和上海不同,这里依然是一个多雨的城市,冰凉的雨水敲打在教堂的石阶上,顺着教堂外绿化的树叶脉络再滴落入灌木和草坪中,黑色的教堂屋檐上雨水吧嗒吧嗒落下,让李岚想起了小时候和爷爷一起撑着伞走在雨里的日子,那时候慈祥的爷爷指着雨伞告诫他,生活在伦敦的人们永远不能忘记出门带伞,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一场突如其来的天降大雨,当时他认真的把这件事情记在心里,可是如今在上海生活了好些年的他,早把这个重要的习惯给遗忘在记忆长河的角落里了,连同与那位老人的记忆一起,忘得一干二净。
他跟着李斯特一块儿走到教堂门口,因为在雨水里多站了一会儿,他的黑色礼服上都是寒冷水渍。
让他意外的是,一个看起来不过七八岁的小女孩却先他们一步出现在教堂门口,当然有可能是她在他们到之前就到了,她有着一头罕见的银白色头,长长的拖到地上,几乎可以当作被子和裙子来用了,她站在教堂门口,整个人几乎都隐藏在她的银色长之中,像一个可爱的白色毛球。
“这是谁家的孩子?”李岚怔了怔,他看向自己的父亲,却看到李斯特冰冷的瞥了一眼这个小女孩,像没有看到般径直走入教堂内,而随之而来的一声冷哼,说明了他认识这个小姑娘,却不愿意解释。
李岚有些愕然,他再低头的时候,那个怯生生的可爱白色小毛球掉头就跑,钻进了黑色的空荡荡的教堂里。
他赶紧追了过去,这可是自己爷爷的葬礼,当然不能容忍一个看起来很奇异的小女孩儿在这里捣蛋,哪怕她看起来似乎不像街坊邻里常见的熊孩子那么磨人和欠揍。
白色的小毛球在教堂内的走廊里横冲直撞,和寻常调皮捣蛋的孩子好像也没什么区别,但是李岚却看到了她回头时候露出的表情,那是一种惊惧的,害怕的,迷茫的,麻木的神色,这种悲伤而复杂的情绪显然不应该出现在这样一个天真的孩子身上,她又不是那些饱一顿饥一顿的非洲难民,她看起来非常健康,而且她长长的头飘舞下露出的白色连衣裙也不是街边地摊上的廉价小裙子,那分明是质量上乘的昂贵布料,一般人家的孩子可不会穿那么高级的衣服。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当李岚在喘息中拼命催眠自己“回家以后就每天绕着森林公园跑十圈锻炼身体”的过程中,终于成功抓住了这个可爱的小毛球,然后把她抱了起来,看着特别像拐卖yòu_nǚ的人贩子——如果他露出一个ying笑的话。
女孩的表情并没有露出慌乱,反而有些镇定,只是李岚能感受到她身体的颤抖,她的确害怕,但是没有表现出来。这是一个时刻都保持淡定的小姑娘,在这个年纪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李岚问她。
“白兔糖。”小毛球的声音又细又软,很好听。
“白兔糖?”李岚心想谁家孩子取名儿这么粗心,然后他继续说,“白兔糖……你是谁家的孩子?”
小毛球没有回答他,自顾自的从白色连衣裙的口袋里取出一个纸包着的糖果出来,还真的是白兔糖,不过包装上是大白兔,没错,那种国内乡下常见的粗点心。
李岚自动忽略了这个英国伦敦教堂里满头银的小女孩却能够掏出一枚中国乡下粗点心的怪异之处,继续问:“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白兔糖。”小毛球认真的说。
“真的就叫白兔糖?”李岚怀疑的看着她,如果他连这都信,那他和古尔丹也没有区别了。
小毛球点点头,将糖果塞进自己的嘴巴里,平静的看着他。
“好吧。”李岚承认自己的确智商不高,或者他承认自己看到这孩子清澈干净的可爱眼眸就失去了战斗力,糟糕,太萌了,连心中因为爷爷去世而涌现的悲伤都开始消散和淡化了,李岚的理智此刻正在拼命的掐他的脖子甚至抽他的耳光,此刻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一会儿他没准儿能在庄严肃穆的葬礼过程中笑出声,那他一定会被杀掉的,而且是李斯特现场大义灭亲。
他抱着小毛球向教堂门口走去,一大群与斯坦丁家族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正在面露悲怆的走入教堂中,里面有西装革履的商业精英,有多年隐居的黑巫师,有周游世界的探险家,有从事各行各业的人,甚至还有教廷的人,来参加葬礼的人很多,规模极大,甚至让人觉得这里即将开始的不是悲凉哀伤的葬礼,而是一场粉丝云集的歌手演唱会,即将有凤凰传奇在爷爷的遗像前面高歌“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逼得爷爷在天之灵从遗像里爬出来跳脚咬人。
抱着小毛球的李岚自然很扎眼,几个家族里手握权柄的长老们看到这位从上海回来的大少爷,犹豫了一下准备过来招呼一声,毕竟多年没见了,当年多么恨铁不成钢现在也是思念多过愤怒了,谁知道李岚看都没看他们一眼就走了过去,差点没把他们气得胡须都烧起来,伸出去拍肩膀的手尴尬的僵硬在空气中,收回来也不是,不收回来也不是,他们那一刻肯定特别想从裤裆里掏出一个手雷丢李岚脸上。
“姑姑。”李岚抱着小毛球走到了一个看上去温婉柔和的中年贵妇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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