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他乡(1/2)
秦奋进了门,四处打量一番。
别看这小木屋外表看起来蛮洋气,典型木墙木瓦的美式别墅;然则内部摆设跟国内的也没什么太大差别,都是沙发茶几电视柜那么往客厅上一摆,内部墙壁照样是砖头垒的,照样刷墙漆。
要说有什么不一样的,大概也就是木质地板了,毕竟在国内装木质地板的并不是很多,踩在上面节奏感还是有那么一点差别的。
也许这跟户主是华裔有关系?
这姓王的其实也在暗暗观察着秦奋。
这不废话嘛。突然之间跑出来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人请求收留,虽然目前看来态度端正谦虚,然而,这也只是貌似而已;听那人说话的字里行间其实透着一份贼滑,还好这种人一般到是不大可能作奸犯科。
但是,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不再仔细观察观察,万一引狼入室咋办?那不成了傻缺吗。
在他眼里,此时的秦奋是什么样呢?
身量比较矮,大概1米7左右,稍微偏瘦,在华夏也是属于比较正常的体型,在这美利坚就相对有些文弱了。
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看面相不像凶恶之人;剪了一头齐耳短发,身上穿的白色体恤也比较干净,最起码没有皱折,因此判断其也许平时比较端正得体,肯定不是杀马特。
下身穿着一件灰色休闲牛仔裤,貌似蹭了一点泥尘,脚上套着一双平底灰白色布鞋,看不出什么牌子。
天哪,鞋子怎么这么脏?蹭了那么多的泥!我上蜡还没有几天来着……
不过也不能太过苛求,毕竟人家是穷游过来的,走了那么长的路,肯定是会脏了脚,这倒也是前后呼应证实了他的话。
暗暗点了点头,这人开口道:“秦奋兄弟是吧?我叫王中磊,你叫我王哥就行。我这也是好久没有见过华夏过来的同胞了,欢迎你来我家做客,至于收留什么的话就不必再说了,谁还没有个难处的时候呢?”一边说着,还一边模仿某位领导挥手的样子,十分大气。
王中磊?这个名字略屌啊。秦奋暗暗腹诽着,客气道:“谢谢王哥,你叫我小秦就可以,真的是感激不尽。”
“哪里,哪里,都是华夏后裔嘛,应该的,应该的。不过……实话跟你说,我们这里的房间也不是很宽裕,倒是有一间小客房,但是我女儿常常收留她同学过夜,你这一住下来又没有个准数……这样吧,我等下把杂物间拾掇拾掇,安排一下也能住人。小是小了一点,也不是哥哥我小气,希望你能体谅体谅。”
要说这美利坚版本的王中磊本性也算不上是一个多么大方的人,换成他在国内的时候未必会肯收留一个陌生人。这当然不是说美利坚的国土是一片圣土,待在这里的人自动会觉悟高尚什么的。
主要是华夏在这几年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本来大家的社交圈子就比较封闭,突然左邻右舍都是换成了陌生人,人类的本能防备心理在起着作用,令到大家的社交圈子更加封闭狭小,然后又反过来防备心理更深,这样一来就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在种环境下造成的恶果当然是不会轻易收留陌生人的,显得大家比较冷漠无情。
反过来看美利坚,在他们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城市化进程当中也有类似这种情况,不过这些白皮的民族性格比较张扬外向,并没有陷入类似的恶性循环当中而已,倒不是说他们道德有多么高尚。
如此这般,尽管真的被好心收留,甭管这“好心”里面有几分是出自本心,又有几分是被道德绑架的杂念,不过秦奋承了人家的恩惠那是不假。
话说回来,要说他真的感激不尽那就是假的了。
明明有着客房,偏要叫人住柴房。
当然了,倒也不至于心生怨恨,毕竟人家是好心收留,尽管是不情不愿的,但这也是人之常情。
都是成熟的成年人,也没有性格扭曲之类的,不至于升米恩斗米仇。
两只狐狸就这么把尾巴收起来,言辞之间多有试探交锋却要笑眯眯的故作不知。
一番客套下来之后,互相之间也有了基本的了解。
王中磊对秦奋的了解是这样的,华夏西南人,三十岁,上有父母,下有弟妹;性格比较外向,忽然有一天想着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于是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收拾收拾行李,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这么来到了美利坚。就这一点来说,倒是跟这边的很多年轻人比较像。
秦奋对王中磊也大概有了印象。这老王今年47岁,it码农,在这边来说属于中下层人士,比吊丝好不了多少;二十年前从华夏移民过来,原籍湘南。
在这边娶了一个叫玛丽的大洋马,然后生了一个叫凯米王的女儿,现在正在上十年级,哦,相当于高中。
至于他老婆女儿多大岁数?不知道,没说。不过老王言谈之间自豪地表示过,他们家的女人那是相当的漂亮。
其实秦奋倒是想对未曾谋面的两个女人保留美好的想象空间的,奈何这一家子的合照就这么摆在了茶几上,想看不到都不可能。不得不说,这王中磊老王在美利坚呆了二十几年,审美观也显得比较另类了。
在秦奋看来,老王的老婆玛丽,其实也就是典型美利坚乡下土妞的级别,离美国甜心尚有几十条街那么远;他女儿凯米王就要吐糟一下了,身材什么的暂且不去论她,单看她面相,长得比较偏向黄色肤系特征,单眼皮,然而惊悚的是,眼睛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