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迷路是常态(1/2)
夜晚,黄发大楼房里,横七竖八的躺着无数具尸体,大光头撅着屁股,头贴着地上,如同坏掉的大灯泡一动不动,震天的鼾声从他的嘴里发出,如同音波战技一般具有不俗的杀伤力。
海大叔则抱着小凯的屁股躺在地上,嘴上仍说着梦话,“小妹妹,你胸口发育的真好,叔叔很喜欢呐。”被抱住的小凯则一副很痛苦的样子,似乎做到了什么噩梦。
小飞哥则闭着眼睛躺在那里,如同一个婴儿般,舔着自己的魔能枪的枪管,“好吃,呵呵,这个冰棍超好吃的。”
疾风是这几位队长中最有出息的,他并没有喝醉,此时正在桌子上一口一口的喝着解酒茶,只是目光呆滞和那如同狒狒屁股一样的脸出卖了他,他此时也在喝醉的边缘了,刺客就应该永远保持清醒的头脑?骗鬼去吧,在这里只有醉鬼。
就连保姆身份的罗林,此时也是抱着酒瓶趴在桌子上呢,即使睡着了,脸上仍挂着大大的笑容,他今天真的很开心,内心的雄心壮志,终于迈出了第一步,他怎能不开心,他才是今天喝的最多的人。
没了保姆收场,林武和启蒙两人大眼瞪小眼,相顾无言,启蒙是永远喝不倒的存在,犹如装上了喝酒外挂一样,即使身体有伤在身,也丝毫不影响发挥。
而林武则是未成年的小朋友身份,不让沾酒,额,好吧,反正也是一口就醉的货,没什么好喝的。
林武看着一地的尸体呈现各种姿势躺着,就一阵头皮发麻,要让他把他们全部抬回房间睡觉,收拾现场,那他今晚也就不用睡了。
想到这里,林武也就不在顾忌什么了,立马率先开口道:“团长,小孩子是不能熬夜,会长不高的,我先回去睡了,这里就交给你了,拜拜,晚安。”
在启蒙不可置信的眼光中,飞窜上楼,逃离了现场。
“喂喂,我可是重度病号啊!”启蒙对着林武远去的身影悲凉的喊道。
回应他的只是一声急促的关门声,以及一句“团长,没问题的,你什么时候让我失望过呢,加油!”
“小兔崽子,你给我等着。”启蒙咬牙切齿的暗道。
躺在床上,林武没有急着睡觉,而是打开了物品栏,开启了廖力贡献的那个碎片宝箱。
“选择血轮眼碎片”
白光闪过,碎片宝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枚血轮眼碎片。
林武暗暗松了一口气,还好今天的运气不算太差,至少没有开出一个空气出来。
“这样的话,自己就有了三枚血轮眼碎片,离这个天赋能力更近一步了,血轮眼啊,这可是我十分喜欢的能力呢,幻术能力,复制能力,还有万花筒,以及更加逆天的轮回眼,真想快点拥有啊。”
带着美好的幻想,林武进入了梦乡,“你们都走开,我要打十个,天照,须佐能乎......”梦中的他似乎非常的了不得呢。
......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平淡的过去了一个礼拜。
这天,林武独自一人整装待发的向着小镇门口走去,哦,不对,还有肩上的窝瓜和脚边的小豌豆。
经过这几天的不断游说,罗林终于同意了林武的单独行动,外出狩猎。
尽管还是有些不放心林武的野外对敌经验,但毕竟他的实力摆在那里,点燃了七颗能量节点的林武,在起始镇上,已经算是一个高手了,即便在身为b级的黄发佣兵团里,他的实力也是队长级的。
林武此时走的很快,似乎生怕罗林反悔,追出来叫住他,不一会,小镇门口已近在眼前。
当他路过小镇门口时,门口的守卫立马弯腰成九十度,神色十分恭敬,似乎恭送着什么大人物。
当然,在他们的眼里,此时林武就是小镇上的大人物,他胸口的黄发团徽可是清晰可见的,小镇历史上第一个b级佣兵团,黄发的成员所拥有的第一个伟大荣誉。
进进出出的其他人,不管是冒险者还是普通的平民,在见到林武时,都流露出敬意,没有人因为他是小孩子而轻视他。
“他就是黄发佣兵团中那个最小的成员么。”
“是的,他叫林武,听说他深得黄发团长启蒙的重视呢,似乎有想将他培养成接班人的趋势呢。”
“真的假的啊,这样看来他的修炼天赋一定很高了,就是不知道和那镇长儿子金泽比,谁厉害呢。”
“那肯定还是金泽厉害啊,毕竟人家可是被至高学院入取的,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凡是能进入至高学院的学生,都是整个红鹰帝国最出色的孩子了。”
“那也未必吧,金泽已经快要十六岁成年了,而这个林武可是还小很多,说不定,几年后,他也会被至高学院入取呢。”
“谁知道呢,不过我们小镇真的能出两个至高学院的学生么?”
“额......”
林武虽然听到那些人的言论,但他也懒得管,这样的言论,他这几天在镇上听到无数次了,早已经习惯了,谁让自己这么小就成为了黄发成员呢,想不引人注意都不行。
特别是黄发已经成为b级佣兵团,其内的成员早已经被小镇上的所有人了解透彻了,导致他们走在路上都有一种成为了大明星的感觉。
这次出小镇,林武的目的只有一个,简单的说,那就是打魔兽,开宝箱,赚能量。
“这次就不去黒木山了,听说镇长派了不少镇子上的矿工去了那银矿洞采矿,一定人很多,我这么高冷,还是喜欢安静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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