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钓鱼执法(2/2)
犯罪倾向。这也就说明,只要执法人员能够证实其未故意引诱他人犯罪,而只是向调查对象提供犯罪的机会,法官都会裁定“钓鱼行为”是不违法的。
所以,虽然美国刑法提供“引诱犯罪”作为辩护理由,但大部分联邦案件都会裁决执法部门的“钓鱼”行动合法而裁定被告有罪。
因而,也有美国媒体指出,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所谓“引诱犯罪”的辩护理由是聋子耳朵,虚设而已。
这也就导致了“钓鱼执法”成为了美国司法工作人员常用的一个手段,且基本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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