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唱歌吧,老爹(1/1)
>护花邪龙在都市
他慢慢站了起来,以前笔挺的后背已经微驼,头发也已经微微泛白,最主要的是,他的嗓音是那样沙哑,高音根本就上不去了。但是唱给儿子听,他不觉得丢人。
坛后第一次唱歌。
曾经台下的是上万疯狂的歌迷,现在只有一个刚长大的大男孩。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曲罢,隔了良久,路小苏才开口道:“爸,回来唱歌吧。”
“小苏总监,早。”
面对天方娱乐的一声声招呼声,路小苏都是笑着点头,没有丝毫少东家的架子。
理所当然,老爹刚刚拒绝了他。
路小苏在心中不免嘟囔了几句。
小时候,他经常在路天的房间里看到一堆a4纸团,有几次他好奇地捡起来看了看,里面全是一些话,好似写完后不满意,亦或者是觉得自己不该写这种东西,全部都被黑笔划掉了。
那个时候的路小苏还觉得很好笑,一个开出租车的,难不成还自己偷偷写诗?
现在他知道了,那哪里是诗啊,是路天忍不住手痒,写下来的一句句歌词。
这个退出歌坛的男人,偶尔还是会怀念的吧,偶尔还是会忍不住和年轻时候一样,坐在桌子前面进行创作的吧。
十几二十年前的歌手,和地球上老一辈的歌星差不多,经常会有退出歌坛的现象发生,然后过个几年又开一场复出演唱会,重回歌坛。
坛太久了,哪怕重回歌坛,也很难再有以往的风光,更何况天方娱乐现在也根本不缺钱,也不缺人气歌手。
只是路小苏始终觉得这个瘸子还是想唱歌的。
嗓子嘶哑,唱不了高音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路小苏一样能给他写出适合的歌。
由于记忆融合的缘故,很多路小苏小时候发生的事情他也记得一清二楚,他还记得那会儿一个废弃纸团被笔划得稀烂,里面写的歌词已经看不清了,但歌名隐约还是能认出来,歌名叫《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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