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给自己的歌》(1/2)
《山丘》的强势登顶,让很多娱乐公司发生了相同的一幕。 ̄︶︺
“路瘸子回来了。”
“哪个路……什么!?”
是的,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按理说娱乐圈的老一辈们也该忘记这个瘸子了。
但是没办法,有些人这辈子都忘不了。
毕竟他们被揍过。
《山丘》,作词人:路天、路小苏。
这两个名字,对娱乐圈里的很多人来说,觉得格外的刺眼。
这个歌坛,怕是很难安宁了。
……
……
【歌是好歌,就是费烟。】
这八字评论,在《山丘》和《凡人歌》的评论区被很多人点赞。
这是两首受众面说广不广,说窄又没那么窄的歌。
其实从歌词上可以看出,这是两首中年男性视角的歌,尤其能扎男人们的心。
听众两极分化略显严重,有些人把这两首歌奉为经典,对歌词更是惊为天人,而有些人则表示听了之后也没太大感触,这种调调也听不习惯。
其实始终是萝卜青里满是阅历和沧桑,但哪怕人到中年,每个人的人生旅途也都不同,不一定就会产生共鸣。
世界上没有让任何人都喜欢的歌。
听众也没有高下之分,都有喜欢与不喜欢的权力。
但是这也不要紧,因为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把这两首歌视为经典的,这就足够了。
而把歌唱入听众心坎里的路天正在干嘛呢?
他正在遛狗。
小短腿五花肉正在草坪上撒欢,路天也是没辙,不常带它出来遛一遛的话,它容易在家里造反。
谁能想到,曾经拳打男星脚踹歌手的路瘸子,此刻正在等着一只小狗拉粑粑。
它不拉完绝对不能带回家,否则容易在家里拉。
对于两首歌登上新歌榜,路天心里其实也没太大波澜。
曾经他的专辑销量可是全国排名靠前的,风浪早已都见过了。
也曾鲜衣怒马少年时,一日看尽长安花。
他只是回到了他本该站着的位置。
路天看了一眼在草坪上转圈圈想要咬到自己尾巴的蠢狗,轻轻拉了拉牵引绳。
五花肉知道,路天的意思是该回家了。
它还没玩够,呜咽了两声,吐着舌头扭屁股卖萌。
路天面无表情,就静静看着它,然后又轻轻拉了拉牵引绳。
五花肉用小肉爪抓了抓自己的脑袋,乖乖摇动着屁股跟上,回家就回家!
……
……
回到家里后,路天先用湿巾擦了擦狗爪子,然后就解开牵引绳,让五花肉自个儿撒欢去。
他都带狗儿子出去晃荡过了,可亲儿子还在屋里头睡觉。
《余罪》的剪辑已经完成,审核也批了,结束了这段时间的忙碌,路小苏正在睡懒觉。
人和狗不同,狗浑身力气不发泄掉就觉得难受,所以泰迪选择了怼空气,二哈选择了怼沙发。
人就不一样,只想懒死在床上。
咸鱼是如此快乐,翻你麻痹个身哟。
只是可惜了,这么大一张床,只睡一个人,真是浪费。
快到吃午饭的时间了,饿了的路小苏才从床上爬起来。
因为他知道,老爹不可能体贴到端饭进他的房间。
果然,等他刷牙洗脸走出房间后,看见老爹正在等他做饭。
路小苏嘴角扯了扯,父子俩都不挑食,中午吃炒粉干。
吃完后,路小苏走回房间,五花肉跟在他脚后头咬他拖鞋,被他轻轻踢了一下屁股。
他从房间出来后,拿了两张纸,那是一首新歌。
《山丘》的曲子李宗盛早在十年前就写好,过了十年才填了词,所以歌词可以说是阅尽千帆。
可如果说非要在他的其他歌里挑几首可以媲美《山丘》的,路小苏其实最喜欢的是《给自己的歌》。
这首歌的词,厉害到爆炸。
路天看了看词曲,然后忍不住哼了两句。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该舍得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
……
【爱恋不过是一场高烧,
思念是紧跟着的,好不了的咳。】
……
【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
每当你记起,就挨一个耳光。】
……
【岁月,你别催,
该还的还,该给的我给。】
……
【想得却不可得,情爱里无智者。】
……
老爹的食指轻轻敲击着,嘶哑的嗓音静静哼唱着,坐在一旁听着的路小苏,感觉这嗓音配上这歌词,绝了!
这首歌更多的表达的是理性与感性的相互拷问,当然,李宗盛的花边新闻以往也的确很多,他就像是小说男主,给许多女歌手做过专辑,也有过感情。
所以他这首《给自己的歌》由他所唱,的确是给他自己的。
但老爹唱着,却更像是让别人在这首歌里听出自己的故事。
思念是对亡妻的思念,旧爱也是亡妻,而不像李宗盛那样,是数个忘不掉的女人。
不一样的风格,其实是因为二者不一样的感情观。
见老爹还挺喜欢这首歌的,路小苏其实有些感伤。
毕竟老爹是唱摇滚的,可他这嗓子,真的唱不动了。
老路家的摇滚大旗,也正式交托到了他的手中。
拖拉机乐队的摇滚专辑,他已经在准备了。
他之前唱过的摇滚歌已经不少,所以需要准备得新歌其实也并不多。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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