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篇之鲁桓公(前711—前694在位)(3/5)
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以归,是以师昏也。民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桓公七年
【经】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传】七年春,谷伯、邓侯来朝。名,贱之也。
夏,盟、向求成于郑,既而背之。
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
冬,曲沃伯诱晋小子侯,杀之。
◇桓公八年
【经】八年春正月己卯,烝。天王使家父来聘。夏五月丁丑,烝。秋,伐邾。冬十月,雨雪。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传】八年春,灭翼。
随少师有宠。楚斗伯比曰:“可矣。仇有衅,不可失也。”
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黄、随不会,使薳章让黄。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
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斗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
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
◇桓公九年
【经】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传】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邓南鄙鄾人攻而夺之币,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
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鄾。邓养甥、聃甥帅师救鄾。三逐巴师,不克。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邓人逐之,背巴师而夹攻之。邓师大败,鄾人宵溃。
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贾伯伐曲沃。
冬,曹大子来朝,宾之以上卿,礼也。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施父曰:“曹大子其有忧乎?非叹所也。”
◇桓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桓公十一年
【经】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卫。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公会宋公于夫钟。冬十月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传】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郧人军于蒲骚,将与随、绞、州、蓼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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