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篇之鲁桓公(前711—前694在位)(4/5)
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桓公十三年
【经】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传】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桓公十四年
【经】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桓公十五年
【经】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传】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桓公十六年
【经】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冬,城向,书,时也。
初,卫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急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职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齐。
◇桓公十七年
【经】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卫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传】十七年春,盟于黄,平齐、纪,且谋卫故也。
乃邾仪父盟于趡,寻蔑之盟也。
夏,及齐师战于奚,疆事也。于是齐人侵鲁疆,疆吏来告,公曰:“疆场之事,慎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事至而战,又何谒焉?”
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陈。
秋,蔡季自陈归于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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