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想知道唐朝一点的规矩就看一下(4/6)
紫的颜色、金银珠宝首饰,只有高级官员家的妇女才能穿戴。平民男女只能穿粗布、麻布,颜色只能用浅黄、青、黑等。92.武德贞观年代,宫人贵妇外出骑马要戴一种宽檐的帽子,帽檐上垂下长长的罩纱(名为“幂篱”),遮住全身。到高宗时代,罩纱缩短到颈部,改成“帷帽”。至于玄宗时代,面纱完全省去。然而最让老儒们看不惯的,是妇女们索性女扮男装出行。当然这很容易认出,因为唐代除宦官外,男性都蓄胡子。
二、女子时尚衣着
93.开元十年(723年),齐胸裙定样。
94.蹀躞带是草原游牧民族传入中原的一种腰带,带上开孔镶环,佩挂各种随身应用的物件。唐代曾一度规定官员商朝必须围这种腰带,带上悬挂算袋、刀子、砺石、契苾真、哕厥、针筒、火石袋等七件物品,俗称“蹀躞七事”。开元以后,一般官吏可不再佩挂,但带子本身在民间却特别流行于妇女中。
三、美妆
95.古人焚香是把香料埋进香炉里,然后用“香箸”去照料拨弄香料和灰。
96.唐代初期,最上等的画眉石是“岭南石黛”,据说出自溪水中,天然温润松软。
第六章如果您嫁给一个唐朝人
一、婚俗
97.男方在纳彩、问名、纳吉、请期这几步都需要由男方送给女方大雁。
98.纳吉之后,男方家族选定两位有官位、才貌的男子作为“函使”与“副函使”,向女方家提交“通婚书”,女方接受后要还以“答婚书”。这一步以后,女子就正式成为夫家成员。
99.唐代很流行的一种新人装束是男穿红,女穿绿,这也是红男绿女的由来。
100.唐朝规定,婚娶之时,新郎可以穿比自己家族的官位品级所允许的高一级别的礼服,称为“摄盛”,表明政府鼓励婚配的态度。
101.“奠雁”是唐朝亲迎礼中最重要的部分。新郎拿一只自家带来的大雁,隔着新妇闺房外的一重帘幕,把大雁扔过来。女方家庭有人接住大雁,用红罗裹住,再用五色丝锦缠住雁嘴。等待婚礼结束,这只大雁会被放生。
102.唐朝没有所谓的“红盖头”。新娘在婚礼的前半段,即自己家里时,是不蒙面的。只有在去往男方家的婚车上才会用“蔽膝”蒙面,其颜色也并无成文规定。这个习惯在南北朝时代才流行起来。
103.新婚夫妇圆房不在屋内,而是在大院西南角准备好的“百子帐”内进行。搭帐篷的时候,女方家要专门派人来参加“撒帐”仪式。
104.成亲的仪式在与“百子帐”同一处的“青庐”内进行。值得注意的是,武周时期,行礼时新郎要双膝跪倒,新娘却不用跪地。成亲仪式大致为:吃“同牢盘”里三口饭,合卺、用丝线把脚趾系在一起,梳头合发等。
105.如果结婚时女家比男方富贵、势力大,或者男家不在结婚当地,那么婚礼全程都在女方家举行,婚后夫妻俩也长期生活在女方家。这种情况下,男方并不会被认为是没地位的上门女婿。
二、婚后生活
106.平民不能够动用驿站来寄私信,一般都是委托要去目的地的人送信。
107.唐朝对于“良贱制度”相当重视,贵族、平民之类的“良民”和奴婢乐户之类的“贱人”间决不允许通婚。贱籍女子只能通过“放良”手续,才能做比婢女高一级的“侍妾”。不经手续而纳为妾,男方要被判一年半徒刑。如果立贱籍女子为正妻,男方会被判两年苦役,女方则打回原籍。“放良”后的侍妾在正妻亡故后,也不能够被扶正。
108.一家之主由于过失而致家中奴婢死亡,不必受罚。
109.唐朝时期,朋友之间互相赠妓非常流行。
三、离婚手续
110.中国古代基本都通用“七出、三不去”。“七出”分别为:无子(正妻年满五十仍无子才算)、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在夫家拿不属于自己嫁妆部分的东西私藏或给别人的行为)、妒忌、恶疾。“三不出”分别为:经持舅姑之丧、娶时贱后贵、有所受无所归。按唐律,如果犯了“恶疾”和“奸”两条,即使符合“三不出”的情况,夫家也可以休妻。
111.在唐朝,即便夫妻双方都不想离婚,官府也可能介入,这叫“义绝”。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妻子杀伤夫家亲眷,丈夫与岳母通奸等等。
112.唐朝的协议离婚,男方要写“放妻书”。离婚后,男方要将嫁妆归还女方,并支付足够花三年的赡养费用。
113.唐代女性可以“父母年老需要侍奉”为借口终身不出嫁。父母过世后,当家的兄弟有义务继续供养。
第七章有心进入政界的同志注意了
一、公务员收入
114.唐朝官员的官阶分为两个系统,一个叫“散官”,又叫“寄禄官”,用来决定工资的等级。一个叫“职事官”,表明实际的职务。唐朝的工资项目中,“禄米”、“月俸”和早期的“力课”,按散官品级计算;“职田”按职事官品级计算。
115.禄米一年发放一次,主要都是大米,也有些地方因地理条件的限制,只能发放别的谷物,按照朝廷规定的比率折算。唐朝京官的禄米待遇比同级外官要高约10。
116.职田是朝廷给官员们发的土地,允许他们雇佣农民种地,自己收取地租。唐朝外官的职田待遇较京官高约10。另外,唐朝规定职田收租不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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